他们点点头。
"像往常那样把你们签名写清楚,然后用印刷体清楚地写上你们永久住址。不管邮局差役是否能把信送到那里,反正能通过那个地址找到你们就行。"
这两个人看着她签上自己名字,这是她仅有次正正规规签字。汤姆走上前去,他把钢笔按得劈啪作响,吃力地在那张纸上签名;接着,修篱工用又大又流畅字写上"蔡斯·霍金斯。"并且写上悉尼个地址。玛丽·卡森毫不松劲地看着他们;他们签完字之后,她给他们每人张暗红色10镑票子,随后,为使他们不露出口风,便毫不客气地将他们解雇。
梅吉和教士早就不见踪影。玛丽·卡森沉重地坐在书桌旁,往面前抽出另张纸,又开始写起来。这封信可不像上封信那样轻而易举地挥而就。她次又次地停笔想着,然后缩缩嘴唇,毫无幽默感地露齿笑笑,接着往下写。她好象有许多话要写,因为她写得很潦草,字都快成堆,可是,她依然需要第二张纸。最后,她把她写东西看遍,把两张纸叠在起,塞进信封,用火漆在背面封口。
去赴宴会只有帕迪、菲、鲍勃、杰克和梅吉;休吉和斯图尔特被认为是小家伙,比
象平常样,而那些男孩子们把他们当成兄弟姐妹。是因为她爱拉尔夫·德·布里克萨特,才使她窥见别人所看不到东西吗?或者这是出于她想象,而这里除个30岁上下中年男子与个还完全未长大成人姑娘友情之外,别无其他?废话!没有个30岁上下中年男子——连拉尔夫·德·布里克萨特也算在内——能对妍艳盛开玫瑰花视而下见。就连拉尔夫·德·布里克萨特也概莫能外吗?哼!拉尔夫·德·布里克萨特尤其看得清,什都逃不过这个男人眼睛。
她双手发抖,钢笔中墨水在信纸下方洒下串深蓝色点子。那嶙峋手指从文件格中抽出另外张纸,钢笔又在墨水池里蘸蘸,不假思索地像第回那样把那些词句又写遍。随后,她吃力地举步,移动着臃肿身体向门口走去。
"明妮!明妮!"她喊道。
"老天爷吩咐,是她!"女仆说话声从对面客厅里清晰地传过来。她那张总是显得年轻、长满雀斑脸从门后仰出来。"亲爱卡森夫人,给您拿些什呀?"她问道,心里惊讶这老太太怎没象往常那样,打铃叫史密斯太太。
"去找修篱工和汤姆。让他们马上来见。"
"是不是该先告诉史密斯太太声?"
"用不着!就按吩咐去做吧,丫头!"袱卷流浪汉,17年前在这儿当临时工;他后来爱上德罗海达花园,不妨离去。修篱工完全是个天生流浪汉,他被留在牧场里没完没地用铁丝缠紧那些木桩,为这次宴会正修理着庄园白色栅栏。这次召唤使他们诚怕诚恐,没用几分钟就赶来。他俩穿着工作裤和法兰绒汗衫站在那里,两手紧张地搓弄着帽子。
"你们俩都会写字吗?"卡森问道。
他俩点点头,咽口唾沫。
"好。想让你们看着在这张纸上签字,然后,紧接着签名,签上你们名字和住址。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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