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两腿之间,又抬起另条腿,脱下袜子,按照同样顺序洗那条腿。她将剩下热水倒进地上盆里,坐在他对面椅子上,把脚放进去浸泡。她动不动地坐着,看着他摇晃婴儿。她眼神很专注,眼睛眨不眨,像鹰样镇定。他很好奇她在想什,但他不敢问,担心她考虑是再次离开。
他担心果然应验。他不明白——没人能明白。她把其他多数人都视为和自己不同生物,她很确信,没人能理解她内心感受。他们不必像她样,在活着每天、后天以及再后天,都要拼命行走,好超越自己脑子里念头。倘若停下脚步,驻足太久,她眼前就会浮现那个婴儿,它双目紧闭,在被杀害母亲怀里心意地吃奶。她可能就会看到个还在学步小男孩,他用双臂挡住脸,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然而炮火将他击成两半。后来,她还听说有个婴儿只活三天,经受住,bao风雪考验,却在浸透母亲鲜血床单上冻僵。它戴着顶小帽子,上面绣着闪亮珠子,是美国国旗形状。谁不会用尽生努力走出这样回忆?这就是她选择行走原因——行走是将她记得和不记得切都抛之脑后唯方法,行走在天地间也看不到人类凶残,能让她稍感安慰。冷漠天空、凛冽寒风、寒冬酷暑和太阳炙烤,她都可以接受。急劲风灌进她耳朵,淹没在耳畔嘶嘶作响拉科塔族语和另种语言——是她母语,用来和父亲交流。上年纪以后,父亲脸上意外笑容依然能浮现在她眼前——他们在枪林弹雨中,躺在冷硬雪地上,四目交汇,她听到他说:“回家吧,孩子,告诉他们,切都结束。”轰鸣烟尘盖过他下刻沉默和湿滑隘谷里遍野横尸冷寂。寒风在隘谷中咆哮多日,直至它也逐渐被大雪窒息。
换成谁不会去行走呢?谁会直待在同个地方?
从那以后,她就直在走。罗伊无法期盼她驻足和停留。她知道自己最终会把孩子留给他,但她不知道自己会不由自主地回来,次又次;不知道自己会把攒下钱给他,好让孩子安全无忧,还会时不时笨拙地照顾下这个天天长大小丫头。她还不知道罗伊偷偷给她拍照,她几乎不知道照片是什东西。她更不会明白,那时她很漂亮,就像她上年纪,回忆往事时这样,再次恢复美丽容颜。
现在,在那座位于阿格斯条小街上小店后房子里,她顶多在两个屋子间进进出出,走到窗前,很少会鼓起劲儿走去户外。偶尔她也会去街上走走,让她日渐苍老和消瘦英里又英里路依然可以暂时缓解旧日伤痛折磨,延迟她沉思。在越来越多时间里,她都在休息。每天下午,她都缓缓爬上楼,躺在床上小睡,盖着条毯子——用她发现品质最好布料缝制而成,有厚天鹅绒、厚缎子和柔软丝绸。她盖着这床集她挑选和游荡寻觅之大成独无二毯子,还没等进入梦乡,熟悉场景就又浮现在眼前。她脑海扰乱她思绪,带她回到那些惊心动魄又生动清晰瞬间——那些她经受过,以为自己已经在记忆中告别瞬间。
她再次经过屠夫——菲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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