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变得谦卑愚拙,们这才开始明白,如果那不是为理性、升华、拒绝——也就是们放任自己表现各种小花招——而是恰好相反:仅用诚实且勇敢眼光,把世界看成它本来样子,明白没什能保护们,那将最终让们心碎。
们在大学里学到是:们都是由防御、盾牌和盔甲组成,们都是些看似城池,实则仅有墙垣、壁垒、营寨庇护所。
每次测试、问卷、试验,们都会以彼此为研究对象再做遍,因而,到第三学年末时候,已经因为各种毛病而出名;这就像是发现自己有另个名字:召你加入秘密会所那种秘密名字。
在很长段时间里,不曾实践自己研习这门行当。在某次远行中,没钱,被困在座大城市里,边当女服务员,边开始写书。那是个写给旅行者看,而且本该在火车上看故事——不妨说是写给自己看。就书而言,它像小巧精致点心,可以让你口吃下去。
能够集中注意力,在段时间里化身为某种巨大耳朵,聆听呢喃、回音、耳语和穿过四壁传来远处声响。但始终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作家。生活总能与保持臂之遥。顶多只能找到它尾迹,发现它抛弃旧皮囊。等到可以确定它方位,它早已逃之夭夭。能找到,只是它曾经逗留此处标记,俨如公园树干上某些人留下“到此游”涂鸦。在写下故事里,生活会演变为不完整故事,梦般情节,会从不知其所在遥远场景,或看就知道典型场景里浮现出来——因而,几乎不可能从中得出所谓普世定论。
任何尝试过写长篇小说人都知道,写作是艰苦重任,毫无疑问,也是让个人永不得闲最糟糕方法之。你必须时时刻刻待在自己内心,自拘于孤绝境地。写作是可控精神错乱,偏执狂强迫工作,们通常认为作家会有羽毛笔、忙碌和威尼斯面具概全无,相反,作家系着屠夫围裙,穿着橡胶筒靴,手持剥除内脏屠刀。从作家所在地下室里看出去,你连路人脚都看不清楚,只能听到人家鞋跟着地踢踏声。偶尔会有人停下脚步,弯下腰,往地下室窗里瞧,那,你多少能瞥见张人脸,说不定还能聊上几句。但说到底,心神已完全被自己戏占据,亲自摆布舞台,再匆忙上阵,独自演出,临时拼凑珍奇柜里塞满奇奇怪怪人:作者和角色、叙述者和读者、描述者和被描述者;那些脚、鞋、鞋跟和脸孔迟早都会化为那场戏里道具。
点儿也不后悔对这种古怪职业兴趣渐浓,反正也当不成出色心理学家。从来都不知道该如何从某人脑海深处提取出幅幅家庭旧照,更不知道该如何诠释。别人剖白心迹通常只会让烦闷,但又苦于坦承这点。但若坦白地说,实际上,倒很情愿把这种倾诉关系颠倒过来:对他们讲述自己事。要时刻防备自己,以免突然抓住病人袖子,打断她陈述:“没办法相信你!会有完全不同反应!而且,你也不会相信刚做梦!”或是这样:“先生,你对失眠症有多少解?而且,你把那种反应称为‘恐慌症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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