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颇为成功。那群人只是给些出其不意困扰而已。
没想到当在回家途中,独自开着车在月下驰行时,正是他们受到报应时候。
后来听说:当离开酒馆十分钟以后,那个酒馆竟遭到警察夜袭!原因是那天是警察局局长达乐维休假日。那个代理他职务人,是个年轻家伙,他不像达局长那好说话,没有他那把法律搞得“能屈能伸”作风,于是他就把这违时营业酒馆包抄。所有在那儿喝酒人也都被捕。
报上登载他们这伙人消息时,看起来非常有意思。牛豪司等人,每人都被罚两镑,而且受到警告,不准再犯。
虽然他们硬说那些酒是在酒馆关门之前所买,他们只是留在那儿谈四个钟头话而已。但法官也是个狠心肠人,他还是不听那套。
吴莱先生被罚15镑,但想他定毫不在乎。因为他“金花”和它那群小猪切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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