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屋子里。玛丽露除是个美丽、可爱姑娘之外她还是个特别深沉人,有可能做出令人恐怖事来。那天晚上们喝啤酒、扳手腕、聊天,直玩到第二天黎明。早晨,在昏暗光线里们仍围着烟灰缸里烟蒂抽烟,狄恩紧张地站起来,围着们踱着步子,思考着,然后决定应当让玛丽露做早饭,并把地板弄干净。“换句话说们应当灵活些,亲爱,否则们对于自己计划没有个明确认识,或者缺乏应有知识,那们就会动摇。”于是就离开。
接下去那个星期他向查德·金透露他定要跟他学习写作;查德告诉他是个作家,让他听听建议。这期间狄恩在停车场找到份工作,并且在哈波肯公寓与玛丽露闹翻——天知道他们为什要去那儿——她简直发疯,为报复狄恩,她捏造许多罪行去警察局歇斯底里地指控他,狄恩最后不得不从哈波肯公寓逃走。由于他无处安身,他便径直去新泽西州帕特逊,和姨妈住在那里。天正在看书,突然有人敲门,来人正是狄恩。他躬着腰和打招呼,继而又在漆黑楼厅里笨拙地讨好说:“嗨,你还记得吗,狄恩·莫里亚蒂?来这儿是想求你教写作。”“玛丽露呢?”问,狄恩说她当婊子挣几个钱回丹佛去——“这个婊子!”于是们起出去喝啤酒,因为姨妈在客厅里看报,当着她面们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姨妈只看狄恩眼,便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间对狄恩说:“喂,伙计,非常清楚你来找并不只是想当个作家,知道你来真实原因,所以你不必把吸安非他明劲都拿出来同争论。”他说:“是,确如此。但是现在需要是认清这些因素,按照叔本华哲学来认清这些事物本质……”等等。他说这些点也听不懂,他自己也不懂。那些日子里他真弄不清自己在说些什,也就是说囚徒经历使他失去成为个真正知识分子可能性。他用学者口气说话,喜欢使用些学究式词,但是这些词被他用得乱七八糟,他是从那些“真正知识分子”那里听来。虽然他后来仅用几个月时间就从卡罗·马克斯那里真正弄懂这些专业术语。尽管这样,们仍然能够彼此理解,甚至到某种疯狂地步。同意他在找到工作之前直住在这里,并且们还打算起去西部。这都是1947年冬天事。
天晚上狄恩正在家里吃饭——他已经在纽约停车场找到工作——当时正赶着打字,他靠在肩上对说:“快,伙计,那些姑娘可能等不及啦,快些打。”说:“再等分钟,打完这章就走。”这是书中最精彩章。
换好衣服,就和狄恩起赶到纽约会那些姑娘去。在乘公共汽车通过象鬼似地发着磷光林肯隧道时,俩靠在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着,激动地谈论着,也开始象狄恩那样变得疯狂。狄恩属于那种对生活充满激|情年轻人,虽然他还是个很自信骗子,这是因为生活中他希望得到东西太多,他希望能引起人们注意。知道,他欺骗,并且他也知道知道(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