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行走在寒风刺骨夜路上。接下来预定是用公共电话匿名打给警视厅宣告自己犯罪行径。不过不是现在。现在立马让他们发现尸体话,死亡推测时间也就相应地更准确。
当杀人者本人被浮现在搜查线上时候,被问及正确死亡推测时间自己不在场证明时就糟糕。所以,死亡推测时间要尽可能地延长。为此,必须过阵子才打电话给警视厅。
警察会如何思考这个密室呢,杀人者想道。
“杀人犯用钥匙从外面锁上玄关门,在发现者打破密室发现尸体后,杀人者再悄悄地把钥匙放回去”——大概会怎想吧?
不过,警察很快就会注意到那是没可能。因为关键玄关门键在岸本彻夫胃中。犯人无法将钥匙放回尸体胃袋里。
那,“在发现者打破密室发现尸体时刻,犯人还藏在现场,等发现者离开现场之后,犯人再悄悄地离开”——这样想呢?
不过,这样也是没可能。因为发现者肯定会是警察。警察是不会擅自离开现场。
大概会直接用现场电话报告事件发生,并为保全现场而留下来吧。所以,犯人也无法悄悄地离开现场。
还是说,警察并没有被这些别解所迷惑,而是从开始就注意到文字处理机和细绳诡计呢?
被看破也没关系。倒不如说,被看破更好。然而,密室里所隐藏“真正陷阱”,想必是不会注意到吧。杀人者如此确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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