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宾恩于三六零年左右出生在爱丁堡郊外西洛锡安地区户贫穷农家里。长大后带着女友离家出走,两人跑到加洛威地区荒凉海岸边个洞穴里生活。这个远离人烟洞穴相当坚固,里面地道复杂得就像迷宫样,底端可以直通往海底。洞内温度很低,甚至可以当做天然冷藏库来使用,而且十分宽敞,不管增加多少人口都能住得下。
夫妻俩生好几个孩子。他们离群索居二十五年,共生下八男六女。这些儿女们近亲通婚,不久就繁衍成五十口人大家庭。他们没有谋生能力,只能像强盗样,靠杀害偶尔路过旅客、夺取他们财物谋生。他们割断被害者喉咙之后,拥而上吸食他们鲜血,并且
不知道别人是怎想,但总认为世界上确存在“吸血鬼”这个种族。
吸血鬼这个名词不断出现在古今许多幻想小说之中,其实这种吸血成性人,从《旧约·圣经》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他们不但存在,而且就生活在们周围。他们平常也会吃汉堡和薯条,喝着百威啤酒或者什饮料,看起来跟们没什区别,只是们直没发觉而已。他们和你属于不同族类,所以绝对不会在耳边低声诱惑你,让你和他起分享大口大口地畅饮处女鲜血喜悦。
然而,《圣经》也在《申命记》第十二章二十三节中这样写道:“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
“耶和华见证者”属于基督教教派之,他们把《圣经》中字句都当做上帝旨意来严格遵守。这些信徒十分重视这项规定,即便患上重病也决不允许为自己输血。
《圣经》里为什要记载下这句话?耶稣在吃他最后晚餐那夜,也告诉他门徒:“你们拿去喝吧,这葡萄酒就是血。”
耶稣这种联想,难道就是因为当时已经知道许多靠吸食人血为生这类人正昂首阔步地走在们中间?《圣经》时代占主流地位道德观念和现代不同,当年这些嗜吸人血人定可以比现在更肆无忌惮地公然宣扬他们享受吸血快感。
所以,由此而引发矛盾定也多得不胜枚举。人类处于食不果腹时代正是那些靠吸血为生者天堂,那些家无隔夜之粮人们,会为活下去而卖掉自己孩子。吸血人就能把这些孩子买下来,随心所欲地吸食他们血。主对这种事情看不下去,才会在《圣经》里留下劝阻这种行为字句吧。
此后,基督教信徒们就遵照这个谕示,渐渐消灭这类吸血人种遗传基因。于是植根于这类渴望吸血人群体内DNA,就消失在火刑烈焰煎烤中。
依看来,猎杀女巫[1]这种历史事件,可以列为由占人口多数那派人群DNA,彻底清除拥有其他生命程序DNA行为。如果当时们也是少数派,也许已经被吸血鬼们彻底烧杀殆尽。
但是,们这种正常人种光是把吸血鬼们斩尽杀绝还不放心,还不忘记进步威吓山野里潜藏着剩余那些可能吸血人,不准他们露出自己本性。在英国柯林·威尔逊[2]著《杀人百科》中所记载爱丁堡“索尼·宾恩家族事件”,堪称其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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