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坚持改变自己,在文体和题材上不断创新,惊喜连连。温特森是个创造力惊人女作家,她还常年活跃于英国报纸专栏版,担任电视剧和广播剧编剧,也是伍尔夫新版小说编辑之。
2.珍妮特养母
珍妮特生长在五旬节教派家中,村镇里有大量信徒,他们近乎顽固地坚持自己信仰。五旬节派是上个世纪初兴起基督新教运动,与后来50年代灵恩运动很类似。这个教派认为救恩关键在于相信耶稣是唯救赎主,并相信《圣经》在信仰问题上具有最高权威。他们相信浸礼是公开承认自己身份象征,灵言是受圣灵浸证据,接获圣灵后还有治病等异能。部分信徒为等待圣灵降临、不治自愈奇迹,甚至拒绝接受医疗护理,导致病情加重。
珍妮特养母《圣经》不离手,整日忙于传福音、治愈伤患、唱圣歌,是小说中最让人难忘形象。她虔诚却虚伪,在她全身心奉献中不难发现,信仰不过是她欲求不得爱情转移。她皈依归功于魅力十足牧师,她布道基于个人魅力施展,她在教堂里领导地位满足虚荣心。她吝啬,要面子,自恃为上等人,鄙视穷人,在家庭生活中唯独尊,对养女快乐或疾病漠不关心,切都以“上帝事”为先。这是个苍白女人,没有真实爱,没有真正家。反过来想,她也是个可悲人物,昔日梦想荒唐地毁于旦,只好将自价值建筑在虚无之中。
她对女儿安慰,常常只有那句话,来,吃个橘子。
在母亲故事里,最让人诧异是她如何放弃梦想和爱情。她原本是向往独立和浪漫新派女性,孤身去巴黎工作,还有个痴情追求者。也许她过于相信爱情魔力,当她和恋人相处时,体内常有种陌生而怪异感觉,结果就在切走上正轨时,才发现自己是得胃溃疡。坚信无疑爱情冲动瞬间被否定,“你以为在心里,说不定在别器官里”。她就这放弃对爱情憧憬,几乎说得上是落荒而逃地回到英伦家乡,投入信仰怀抱,下嫁粗人,将自己精神完全许配给上帝。
母亲刻薄、清高,父亲善良、木讷,珍妮特就是在这个毫无温馨氛围家庭里长大。要不是法律规定必须送孩子去学校,母亲势必只会用本《圣经》和无数赞美诗集教育她。珍妮特入校后才发现自己和别小孩格格不入,俨然异类。那时她笃信教义,不想改变自己,更不想质疑母亲。有关激情第课,就来自母亲狂热宗教表现。
但女孩会长大,青春期爱改变这切。
珍妮特初恋并不惊世骇俗。和所有初恋样,她体会到前所未有幸福,第次产生强烈自意识。于是,教会对完美、对大爱和小爱矛盾定义开始让珍妮特难以信服。那份质疑发自内心、源于天性,是个人理性和感性正常反应。
母亲固执地认为,养女命运是可以按照自己意愿规划:她要从小研读《圣经》,加入救世军团,长大后远赴未开化地区传教。但初恋让珍妮特意识到,她命运还有别可能性。世界很大,不止是教堂;可以挚爱人很多,不止是基督。她尝试用自己方式去解决和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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