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老陈,是确实发现这城市真是多花分钱就是多分舒服,”他眯着眼睛坏笑道:“在这里呢,是真有钱真好,还听说人都会慢慢变成自己最讨厌那种人,你说……要是从现在开始仇富话,还来不来得及?”
陈子迩:“……”
原来穷原因在这……你说重生前怎就没你这机智呢?
嘛?”
“不要,绿票子才能解决问题,绿卡解决不问题。在法拉盛印象最深就是他每隔五分钟就有大飞机从头顶飞过特点,这可是机场旁边郊区,如果真有你说那种女人,她们过来干什?”
“谁知道呢。”陈子迩叹息着,又转头说:“听起来你对纽约怨念很深,不喜欢这里?”
“不,倒是觉得还不错。”薛博华摇摇头说,“纽约是个包罗万象并且最最彻底丛林社会,什样人、什样文化在这里都不足为奇,而让最喜欢是,在这里,就是自己,不是外地人,也不是本地人,没有多数派少数派区别,没有集体和阵营区别。”
“有穷和富区别。”陈子迩添句。
“差不多,但是23岁觉得它是有某种热血和魅力,这里没有岁月静好,这里是既热闹繁华又极度无情世间红尘最深处。”
“你喜欢这样?”
“嗯。希望死那天,这辈子结束那天,墓碑上多少能够书写点什。”
陈子迩愿意为他鼓掌。
薛博华与晓波和峰他们还是不样,后者想更多是谋生,奋斗也是为谋生,而他这个官二代,没有这些压力,所以才能思考到自己碑文,换句话说,就是生命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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