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两个鬼鬼祟祟“尴尬人”,因为“尴尬”,李小二在第时间把这个消息报告林冲,林冲听就知道那个三十来岁男人就是陆虞候,为此,林冲还特地到街上去买把尖刀,街前街后找三五日。
问题出在第六日,施耐庵明确地告诉们,是第六日。第六日,林冲工作突然被调动,他被上级部门由牢城营内调到草料场。林冲刚刚抵达草料场,作者施耐庵几乎是急不可耐地交代件大事,那就是气象,作者写道: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下天大雪来。在小说里头,们把这样文字叫作环境描写。现在反过来要问你们个问题,作者在这个地方为什要来段环境描写?对,通过这样环境描写,联系到上下文,们知道件事,在过去六天里头,被李小二发现那两个“尴尬人”其实直都藏在暗处,他们在做件大事,那就是等待。等什?等风和雪。他们不傻,大风不来,他们是不会放火,没有大风,草料场就不会被烧光,他们就不能将林冲置于死地。你说说,两个心怀鬼胎、周密策划、等六天才等来大风雪是自然?是偶然?当然不是。风来,雪来,林冲工作被调动,切都是按计划走,切都是必然。
别林斯基说:“偶然性在悲剧中是没有席之地。”这句话说到点子上。
草料场被烧,林冲知道真相,林冲也把陆虞候和富安都杀。事到如此,除自断,林冲其实只剩下上梁山这条道可以走。如果是来写,会在林冲酣畅淋漓地杀陆虞候、富安、差拨之后,立马描写林冲行走动态,立马安排林冲去寻找g,m队伍。这样写是很好,这样写小说会更紧凑,小说气韵也会更加生动。但是,施耐庵没这写,他是这写——(林冲)将尖刀插,将三个人头发结做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白布衫,系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被与葫芦都丢不要,提枪,便出庙门东头去。这段写得好极,动感十足,豪气冲天,却又不失冷静,是林冲特有、令人窒息冷静。这段文字好就好在对林冲步行动态具体交代:提枪,便出庙门东去。想说,这句话很容易被们眼睛滑落过去,个不会人是体会不到这句话妙处。
林冲为什要向东走?道理很简单,草料场在城东。如果向西走,等于进城,等于自投罗网。这句话反过来告诉们件事,林冲这个人太“可怕”,简直就是变态,太变态。虽然处在激情之中,连杀三个人,林冲却不是激情杀人。他内心点都没有乱,按部就班:先用仇人脑袋做祭品,再换衣服,再把酒葫芦扔,在他扔掉酒葫芦之前,他甚至还没有遗忘那点残余冷酒。“可怕”吧?个如此变态、如此冷静人会怎“走”呢?当然是向东“走”,必然是向东“走”。小说到这样地步,即使是施耐庵也改变不林冲向东走行为。小说写到作者都无法改变地步,作者会很舒服。
在这里,林冲这个人物形象就是靠“东”这个词支撑起来。所谓“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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