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想是有可能。但确实什都没看见。没看见她那晚离开房间——这是要说。”
“明白,弗朗先生。想说是,克拉克小姐很有可能离开房间,走去汽车站,坐车回巴克利小湾镇,杀害蔡斯·安德鲁斯,然后又回到自己房间,而你因为忙着工作完全没看见她。没有其他问题。”
午休后,当所有人都坐下,法官回到他位子上,老排走进法庭。泰特转头看向自己爸爸,他穿着工装裤和黄色海军靴,正走下通道。他之前说自己不来法庭是因为工作忙,但其实主要原因是他儿子和克拉克小姐长期以来关系让他惊慌失措。泰特似乎从来没有喜欢过其他女孩,甚至长大后,成专业人士,还是爱着这个奇怪、神秘女人。个现在被起诉谋杀女人。
后来,那天下午,站在自己船上,渔网堆在脚边,老排重重吐出口气。他脸因羞愧而烧起来,意识到自己和镇上那些无知居民样,对基娅心存偏见,就因为她在湿地里长大。他记得泰特骄傲地向他展示基娅第本关于贝壳书,以及自己如何被她科学和艺术才能折服。他买基娅每本书,但没有告诉泰特。太狗屎。
证词,进而想象基娅在白天离开小镇,直到事发后才回来,这对本案来说很重要。而现在,他们会认为她不在场证明甚至没有重要到需要去确认。
“好。请传唤下个证人。”
兰·弗朗先生,秃头,又矮又胖,外套扣子紧紧勒着圆圆肚子。他做证说,自己在格林维尔拥有并经营着三山汽车旅馆,克拉克小姐从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到十月三十日直住在旅馆里。
基娅讨厌听这个头发油腻男人说话,她曾以为再也不用见到他,但现在,他就在这里说她事情,好像她根本不在场。他解释自己如何带她去房间,但没有提到他在房间里待太久。他直找出各种理由逗留,直到她打开房门,暗示他该走。当汤姆问他怎确定克拉克小姐在旅馆来去时,他笑,说她是男人会注意那种女人。他补充说,她很奇怪,不会用电话,提着个硬纸板箱从车站出来,还带自己打包晚饭。
“弗朗先生,第二天晚上,也就是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蔡斯·安德鲁斯死亡那晚,你整晚都在前台工作,对吗?”
“是。”
“克拉克小姐在和编辑共进晚餐后,于晚上十点回房间,此后你是否看到她再次离开?十月二十九日晚或十月三十日凌晨任何时间,你是否看到她离开或回到自己房间?”
“没有。整晚都在那里,完全没看到她离开房间。之前说,她房间就在前台对面,所以能看到她离开。”
“谢谢,弗朗先生。问完。”
交叉询问几分钟后,埃里克继续说道:“好,弗朗先生,到目前为止,们知道你共离开前台去自己公寓两次,上厕所然后回来。送餐员送来比萨,你付钱给他,等等。还有四个客人入住,两个退房。在所有这些事空当,你还算完账。现在,要提出,弗朗先生,在所有这些事情发生时,克拉克小姐有许多机会悄悄走出房间,迅速穿过街道,而你根本不会看到她。这是否完全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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