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单身汉弟弟,在海关工作,随着拿回家钱越来越多,开始计划争夺“家之主”地位。某个冬天,因为害怕付不出房租,他们匆匆忙忙把负责家务杂工女奴带去奴隶市场卖,从此要接手厨房活儿、洗衣服,甚至还要上市集采买。没有抗议,没有说:“是干这种活女人吗?”咽下自尊,干起所有活。然而,如今当小叔子哈桑夜里不再有女奴可以带进房后,他开始试图闯进房门,真不知道该怎办。
当然可以马上回到父亲家里,但是根据伊斯兰教法官所言,丈夫在法律上仍然活着,如果激怒夫家人,他们不仅可以逼迫和孩子回到丈夫家中,甚至会让与留住不放父亲受到处罚,以此来侮辱们。说实话,其实可以和哈桑上床睡觉,因为发觉他比丈夫更人性、更理智,当然他还深爱着。但是,如果想都不想就这做话,到头来很可能不是当他妻子,真主保佑,而是变成他奴隶。因为,他们害怕要求取得那份遗产,甚至有可能抛弃他们,带着孩子回父亲家,所以他们也不太愿意请法官裁定丈夫死亡。如果在法官眼中,丈夫没有死,那自然不能嫁给哈桑,也不能嫁给别人,这样就被牢牢地绑在这个家里。因此,在他们看来,丈夫失踪以及就这样持续下去不清不楚关系是种不错选择。你们别忘,可是在给他们做家务,从煮饭到洗衣服什都做;不但如此,其中个人还疯狂地爱着。
对于公公和哈桑来说,最好解决办法就是嫁给哈桑,但要这做首先必须要找好证明人,然后再去说服法官。这样来,如果失踪丈夫血亲,他父亲及弟弟,接受他死亡,也没有任何人会反对关于他死亡宣告,还有如果,只需要花几个银币给证人作证在战场上看见他尸首,那法官也会认定这事实。只不过,最大问题是要让哈桑相信,旦成寡妇,不会离开这个家,不会要求遗产继承权,或是向他要笔钱才肯嫁给他;更重要是要让他相信会心甘情愿地嫁给他。自然知道如果想在这点上取得他信任,必须以种令他信服态度与他同床,如此来他才能确定是真把自己给他,不是为取得他同意与丈夫离婚,而是因为诚挚地爱着他。
只要些许努力,确可能爱上哈桑。他比失踪丈夫小八岁,丈夫在家时,哈桑就像小弟弟,而也直以这样情感疼爱他。喜欢他质朴但又有激情样子,喜欢他爱陪孩子们玩耍态度,也喜欢他有时望着饥渴神情,仿佛他是个快要渴死人,而则是杯冰凉酸樱桃蛋奶。但也明白得强迫自己才可能爱上这样个不但叫洗衣服、也不在乎要像个女奴或奴隶般上市场买东西男人。那些日子,常常回到父亲家中,盯着锅碗瓢盆泪流满面;深夜里,和孩子们总是挤在起,相拥而眠。那段时间,哈桑也不曾给机会改变心意。由于他不相信会爱上他,不相信们婚姻必要前提将会不证自明,点自信都没有,因而总是采取些错误举动。他试过围堵、吻和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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