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很近,他希望,或者干脆很远。近意味着两人住得很近,远意味着他可以开车送她程。
“想去陶顿,”她说,“谢谢。如果可以话。离这儿不远。送到……”
“你住在陶顿?”他说,希望声音听起来只是好奇而非狂喜。陶顿离他家实在太近。他可以……
“不,伦敦,”她说。“有趟火车去伦敦,不到个小时就会发车。”
这是最糟糕事情。沿着高速公路往前开,几分钟就到陶顿。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正在琢磨当口,他听见自己声音说,“哦,可以送你去伦敦。让送你去伦敦吧……”
“别担心伞不伞,”她边上车边说。“是哥哥,他肯定不喜欢,否则就不会给。”她哈哈笑,拉出安全带。“你不是哥哥朋友吧?”
“不是。”
她全身上下都在说“太好”,甚至都不需要开口。
有她活生生地坐在车里——坐在他车里,这对亚瑟是多不寻常事情啊。亚瑟让汽车慢慢起步,觉得连思考甚至呼吸都困难起来,只希望这两个机能对驾驶来说都非必须,否则他和芬妮可就要遇到麻烦。
这说,他从群星中度过噩梦般几年之后,筋疲力尽、昏头转向地回到地球那天晚上,在另外那辆车子里——芬妮哥哥车子里——所体验到并不是时精神失衡,即便是,此刻他至少比当时失衡两倍,而且无论精神平衡人靠什保持平衡,他恐怕都注定要从上面摔下来。
“妈!”亚瑟尽量有建设性地喊道,跳出自己那边车门,只差毫厘没有被麦凯纳全天候运输卡车撞倒,惊恐地眼睁睁看着卡车碾过芬妮雨伞。卡车驶上高速公路,疾驰而去。
雨伞像只刚被拍扁长腿蜘蛛似在地上惨兮兮地咽气。几股小风吹过,让它又抽动几下。
他捡起雨伞。
“呃,”他说。把伞还给芬妮似乎没有太多意义。
“你怎知道名字?”她问。
笨口拙舌白痴。他为啥要用傻乎乎调门说那个“让”字?他活像个十二岁小孩。
“你要去伦敦?”她
“所以……”他说,想让谈话有个让人兴奋好开始。
“他说要来接——哥哥——但临时打电话说没法来。问啥时候有巴士,可问到人不看时间表,却看起日历,因此决定还是搭车算。所以。”
“所以。”
“所以在这儿。想知道是,你怎会知道名字。”
“也许咱们应该先搞清楚,”亚瑟边扭头张望,边缓缓让车融入高速公路车流,“要送你去哪儿。”
“呃,嗯,”他说。“这样吧,另外还你把……”
看着她,亚瑟声音小下去。
她身材瘦高,深色头发犹如波浪,披在严肃而苍白脸孔四周。她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几乎算得上阴沉,像是竖在正式园林里尊雕像,纪念某种重要但不受欢迎美德。她真正在看东西似乎不是她看似正在看东西。
可是,接下来她绽放笑容,她微笑时就仿佛忽然从别处回魂。暖意和生命力溢满面庞,难以想象优雅气度流进身体。变化剧烈得让人惊慌失措,亚瑟惊慌失措得没办法。
她咧嘴笑,把包扔进后座,转身钻进前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