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你来为爱德辩护。
“安,这件事得让你知道下。爱德父亲因为偷窃教堂银器嫌疑被判绞刑,但听说事后发现是桩冤案。”
“太可怜。”
“你不会同情他不幸境遇,而蒙蔽判断眼光吧?”
“绝对不会。”
“安,总觉得墨水那事实在不自然。假设纳森被人用某些方法迷昏,放到解剖台上,然后割断手腕。虽然他恢复意识,但出血过多,体力不支。如果发现自己身处那种状况,人不会第个先设法止血吗?即使办不到,也会把左手从水里伸出来吧?左手浸在水里,要怎取下墨水瓶盖子?爱德说纳森总是随身携带笔记用具。纳森是把墨水瓶放在解剖台上,躺着用右手握住,再用食指和拇指旋开盖子吗?然后只把三根手指,根根地浸到瓶里吗?甚至没有泼出半滴墨水?”
易铲除掉。万他发现有人在调查他,不晓得会使出什手段。”
可是如果不把艾凡斯逼出来,也揪不到他狐狸尾巴。
“艾凡斯家人呢?”
“听说他单身。”
队员离开后,法官要安把休姆写下“盖伊·艾凡斯”与信件中节比对笔迹。
“约翰阁下,您意思是这样吗?爱德与奈吉发现纳森仰躺在解剖台上,手腕割开,泡在水里以免血液凝固,z.sha身亡。于是他们对遗体动手脚,把尸体弄得像是他杀,而且是罗伯特先生下手。”
“以为是z.sha,所以动手脚让人以为是他杀——他们说这个理由就姑且采信好。但用三根手指画FOUNTAIN、罗伯特先生为抹去那个图案而涂成HURT圆标,都是为让人怀疑罗伯特先生牵强说词,其实只是爱德把墨水泼在尸体胸口而已。然后他们在纳森三根指头沾上墨水。这话并没有确证,但这样要自然多。在奄奄息状态,除三根指头以外不弄脏其他任何地方,只用只手打开墨水瓶盖,这近乎不可能。至少认为不可能。他们假装层层隐瞒,让们接受凶手是罗伯特结论。”
“可是……诬陷罗伯特先生是凶手,他们有什益处?如果罗伯特先生被判刑,丹尼尔医师研究和解剖实习都无法继续下去。他们明知道这点,却仍然要陷害罗伯特先生吗?感觉弟子们都非常敬爱丹尼尔医师。会主动志愿投入受人厌恶解剖工作,感觉也都是因为敬慕丹尼尔医师。”
“爱德知道由于罗伯特债务,丹尼尔医师标本面临危机。即使袖手旁观,横竖都会失去切。既然如此,索性将可恶罗伯特塑造成个罪犯来报复他。话匣子小弟说,不只是标本,罗伯特还夺走丹尼尔医师及爱德研究成果。爱德对罗伯特也抱有私人怨恨、憎恶吧。”
“是啊……”
“笔迹完全不同。”
“休姆先生样子,你觉得如何?”
“听到爱德受伤消息时,他惊讶与担忧看起来是发自真心。后来态度也非常诚恳。不过您问休姆先生是否见过生前纳森时,他虽然当场否认,表情却有些紧张。”
“他否定得太快。也感觉他有些过于激动,而且手还颤下。不过如果休姆先生见过生前纳森,为何非隐瞒不可?”
“隐瞒也没有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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