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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文学评论家(4)(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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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与第天相似。这回丽兹去旅馆找莫里尼。莫里尼交房钱时,丽兹把他惟件行李放进汽车后备厢里。车子开上大街后,他俩走上前天前往海德公园道路。

莫里尼察觉并注意着这条路情况,接着,海德公园出现,他觉得就像部丛林影片,颜色不对,凄凄惨惨,令人感动,直到车子拐弯,消失在别街上。

二人在个小区里吃午饭,这是丽兹以前发现地方,餐厅靠近河边,从前有两家工厂和修船车间;如今改造成住宅区,盖起服装店、食品店和新式餐厅。莫里尼按照平方米计算,家小时装商店相当于四套工人住宅面积。餐厅相当于十或者十六套工人住宅。丽兹在称赞小区,表扬人们为振兴小区所做努力。

莫里尼心想,“重振”词不妥,虽说重振有再度浮出意思。恰恰相反,二人在吃饭后点心时,莫里尼再次想哭,或者最好昏倒在地,从轮椅上缓缓地摔下来,眼神注视着丽兹脸庞,永远别再醒来。可是眼下丽兹正在讲述个画家故事——第个来小区居住人。

画家年轻,大约三十三岁,周围人都认识他,但不是所谓“名人”。实际上,他来这里居住是因为画室租金比别处便宜。那个时候,这里可没有现在这热闹。当时还住着领社会保险老工人,但还没有年轻人和孩子。在街上,妇女因稀缺而名贵,原因要是死,要是终日在家,足不出户。那时只有家小酒店,破破烂烂,跟小区样。总之,是个荒凉、破败地方。但似乎正是这个景象刺激画家想像力和创作愿望。画家本人也差不多是个孤僻人。或者说喜欢孤独。

因此,小区没让画家害怕,相反,他爱上小区。他喜欢夜间回家走在空旷无人街道上。喜欢街灯颜色和照在房子上光线。喜欢他移动时跟着他起移动影子。喜欢烟灰色黎明曙光。喜欢聚集在小酒馆、说话不多人们,他也变成小酒馆常客。喜欢痛苦,或者对痛苦追忆;毫不夸张地说,痛苦已经被无名东西给吞噬,吞噬之后,变成片空白。他喜欢这样意识:痛苦最后变成空白等式是可以成立。他意识到:这样等式可以应用到切方面去,或者几乎方面去。

这样,他开始以空前热情创作起来年后,他在埃玛·沃特森画廊举办个人画展,那是个在沃平地区另类空间。他画展大获成功。他开创个新派别,后人称之为“新颓废派”或者“英国野兽派”。开幕式上展出作品很大,三米乘两米,在灰色混合物中,展示小区大难后废墟。这好像表明画家和小区之间已经产生全面合作关系。也就是说,有时似乎是画家在画小区,有时是小区在用它凄凉、粗野线条在描绘画家。作品不坏。但是,如果不是幅明星之作、比其他作品小得多代表作推动大批英国画家来看(几年后他们纷纷踏上“新颓废派”之路),那画展也许不会取得轰动效应。那幅代表作,两米乘米,如果仔细看(可谁也不敢肯定自己看得仔细),是作者自画像省略法处理,有时看上去是自画像螺旋形(这取决于看画角度),作品中央悬挂着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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