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是“雷雨”、“龙舌兰”和“吃货拉蒙”。“雷雨”二十二岁,服刑原因是他把个d品贩子保镖给杀,因为这保镖要霸占他妹妹。在监狱里,有人两次要害他。“龙舌兰”三十岁,他感染艾滋病病毒,此事很少有人知道,因为他没发病。“吃货拉蒙”十八岁,绰号来自部电影。他真名叫拉蒙,但是《木乃伊复仇记》他看过三四次,那是他最喜欢影片。克劳斯·哈斯认为,是他朋友们或者他自己起这个“吃货拉蒙”外号。克劳斯·哈斯为让他们高兴,给他们买罐头和d品。他们则为他办事或者当保镖。有时,克劳斯·哈斯听他们聊自己事情、买卖、家庭生活、愿望、担心,可是听不明白。觉得他们像外星人。有时,说话是克劳斯·哈斯,三位朋友静静地洗耳恭听,样子感人。克劳斯·哈斯谈到克制、奋斗、自助,他说:每个人命运掌握在每人自己手中;只要你肯干,也能成为李·艾柯卡[12]那样人。他们不知道李·艾柯卡是何许人士,以为李·艾柯卡是黑社会头子。但因为害怕打断克劳斯·哈斯话头,没敢提问。
克劳斯·哈斯被转到别牢房,跟其他犯人同住时候,那d品贩子特地跟他道别。这让克劳斯·哈斯非常感动。他对克劳斯·哈斯说:有什小麻烦话,告诉!要是有大麻烦,别找,因为没用。克劳斯·哈斯说:尽量不打搅你。d品贩子说:这已经发现。在探监日子,克劳斯·哈斯女律师问他:要不要她活动下,让他重回单人牢房。克劳斯·哈斯说:这里很好,离开单人牢房是早晚事情,那还不如早点接受现实为好。女律师问:那能为你做些什?克劳斯·哈斯说:给带个手机来吧。女律师说:把手机带进监狱里来,可不容易。克劳斯·哈斯说:容易,容易。弄个进来吧!
周后,克劳斯·哈斯要女律师再弄个手机进来。不久,又要个。第个手机,他卖给个杀三人家伙。那家伙平平常常,确切地说,是个矮胖子;监狱外面定期有人给他送钱来,估计是让他闭上嘴巴。克劳斯·哈斯告诉那家伙:掌控生意最好办法是通过手机联络。那家伙花三倍价钱买下手机。第二个手机,克劳斯·哈斯把它卖给个卖肉。此人用切肉刀砍死个十五岁少年,他手下员工。大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为什要杀死那少年呢?他回答说那小子偷东西,辜负他信任。犯人们哈哈笑起来,问他是不是因为那小子不让操屁眼儿啊?卖肉连忙低头摇晃几下,表示否认;但是,嘴巴里没有吐出半个字表示反驳。他打算从监狱里继续掌控他两家肉铺,因为他想如今妹妹管理生意,肯定会占他便宜。克劳斯·哈斯卖给他手机后,教他使用如何接收和发送信息。但是,收费比原价高出五倍。
克劳斯·哈斯牢房共六人。牢头名叫法尔范。大约四十岁。克劳斯·哈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丑陋人。前额狭窄,鹰眼,猪嘴。大腹便便。浑身恶臭。胡须稀疏,不对称,常常挂着食物碎渣。偶尔笑像驴脸,只有那时看上去可以忍受。克劳斯·哈斯走进这间牢房,就想用不多久就会与此人顶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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