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另外侧,发现另外个女孩尸体,大约十三岁,是被勒死。像前个女孩样,她身上也没带可资证明身份证件。她身穿白色短裤和件带美国足球队标志运动衫。据法医说,死亡时间大约在四天前,为此,很可能这两具尸体是在同天被抛弃。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认为,这个看法说得轻点,有些奇怪,因为假如凶手扔第个尸体在无名谷底时不得不把汽车停在距离公路不远地方,那第二具尸体还在车上,这样不仅冒着会撞上巡逻警车危险,而且会遇上歹徒偷车。同样危险也会出现在这样假设中,如果把第具尸体抛在公路另外侧(也就是说,扔在方尖碑村附近,确切地说它算不上村庄,也算不上城里居民区,而只是从南方每天陆续到达这里难民营地,悲惨人们在那里过夜,有就死在那里,那里不是他们家,而是寻找食物路上个停脚点),同样会遇到警察,同样会丢车。有些人不叫那个村庄为方尖碑,而是“死人堆”。这个叫法有定道理,因为那里没什方尖碑,而是死人速度比别处快得多。但城市范围小时候,这里曾经有过方尖碑,那时黑屋村可以说是独立存在。那是石头方尖碑,确切地说,由三块石头堆积而成,那样子没有美感可言;但是,如果来点想像力或者幽默感话,你可以把它看成是原始方尖碑,或者是个初学绘画孩子方尖碑,它是住在圣特莱莎郊外个魔鬼婴儿,在沙漠里闲游,吃蝎子和蜥蜴,从来不睡觉。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想,最实际做法就是把两具尸体扔在同个地方。不是把第具尸体拖拉到距离公路很远无名谷底,而是扔在距离非机动车道几米之遥地方。对第二具尸体也应照此办理。既然有危险,完全可以随便丢在什地方,为什定要走到方尖碑村外呢?他想:除非车里有三个凶手,个开车,另外两个快速抛尸,因为两个女孩体轻,两个家伙抬起来如同抬个小手提箱。至于选择方尖碑,那可能有别考虑,别环境条件造成。是凶手企图把警察怀疑视线引向棚户居民吗?要是那样话,为什不把两具尸体都扔在那个地方呢?难道是为貌似真实?为什不考虑这两个女孩就在方尖碑村住过呢?两个无人认领十岁女孩,在圣特莱莎能住在别什地方呢?莫非凶手没车?难道是抬着第个女孩穿过公路扔到黑屋附近无名谷底?既然如此费时费力,为什不把女孩埋起来呢?难道是因为谷底土硬,他们没携带工具?这个案子由检察员安赫尔·费尔南德斯办理,他在方尖碑村附近搞次大搜捕,抓二十个人。其中四人因犯有确凿盗窃行为而被关进监狱。人因患有肺结核(经法医鉴定)而死在第二分局看守所里。没人愿意承担杀害两个女孩罪责。
在方尖碑村附近发现那个十三岁女孩尸体后周,在通往卡纳内阿公路侧发现个大约十六岁女孩尸体。死者几乎有米六,黑色长发,体格瘦弱。身上只有处刀伤,位于腹部,穿过内脏。但是,根据法医判断,她是被勒死,舌骨断裂。站在发现尸体地方,可以看到连串低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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