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能从那地方出来,尽管那是家。走时候虽然也哭哭,但能离开他们还是高兴。想他们也乐于最后次见。待在他们带去那个家并不坏。其实不介意待在哪里。他们教怎更好地照顾自己,甚至开始学习读书写字,虽然现在都忘得差不多。这不,看不懂你给表格。真蠢。不管怎说,在那儿过得不赖。那里怪人很多,这让更有自信。周有三次他们会带和其他几人坐巴士去个作坊,们去那儿学习修钟表。他们想法是让离开后能够自立,自谋生路。但这手艺还没让赚过分钱呢。你去找工作,他们会问你是哪儿学。你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却懒得再理你。在那里最幸运事情,是遇到史密斯先生。知道这不算是个多响亮名字,他样子也很普通,你不会想到他有什过人之处。但他确不般。他掌管那个家,就是他教读书。学得还不错。走时候刚刚读完《霍比特人》,很喜欢。但出来,就没什时间做这些事。不过,老史密斯为教还是颇费心思。他还教很多别事情。刚到那里时,口齿不清,每次说话他都纠正,得照着他口音重复念。而后他常说需要更有风度。是呵,风度!他房间里有台巨大唱机,他会放唱片让跳舞。开始觉得这傻透。他跟说忘记自己在哪里,身体放松,跟随音乐感觉漂流。于是在房间里跳来跳去,手舞足蹈,暗自希望不会有人从窗外看到。后来就喜欢上。那和抽风差不多,你知道,只不过是愉快抽风。是说,真忘自己,你可以想象。唱机停,站在那里淌着汗,喘着气,感觉有点癫。老史密斯倒不以为意。星期跳两次给他看,周和周五。有时他弹钢琴,不放唱片。不怎喜欢,但没吱过声,因为看他脸,知道他很陶醉。
他还教画画。注意,不是般画。这说吧,如果你想画棵树,你可能会先在下面画点棕色,再在顶上画团绿色。他说这完全错。那儿有个大园子,天早上他把带到外面几棵古树边。们站在其中棵下面,那棵树好大。他说他想让……怎说来……得先感受这棵树,然后再创造它。很长时间以后才明白他意图。先是按照自己想法画,而后他向说明他意思。他说假设想要画这棵橡树,想到什呢?庞大、坚固、幽暗。他在纸上画些黑色粗线条。这才开窍,开始循着自己感觉来画。他要画幅自己像,于是画出来些奇怪黄黄白白形状。接着画是妈妈,在纸上画满张张巨大红色嘴,那是她唇膏,嘴里涂上黑色,那是因为恨她,虽然实际上没那严重。离开那里以后,再也没画过画。离开那里就没有地方来摆弄这些。
如果烦到人,你就直说,知道你得见很多人。没有理由要你陪。那好吧。那个家有条规矩,就是你到二十岁时必须离开。记得他们给做个蛋糕,作为种补偿,但不喜欢蛋糕,把它给别孩子。他们给写介绍信,还有可以去见人姓名和地址。不想去搞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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