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位置落到谁手上都行,就是不能落到她媚媚身上-----这关系到很多狼世世代代恩怨,紫岚三番五次想要篡夺王位,黑桑最终被野猪杀掉,要不然自己早下台,所以他看到媚媚就想到紫岚,想到黑桑,想到她哥哥们。
第二天,狼群开始出发,走三四天都没找到食物,狼群早就对洛戛不满,此时更是怨声载道,洛戛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趁夜深人静时候闯入人类家园,那有很多美食,但是有点危险,狼王洛戛犹豫会儿,还是分配咯翼、黄枭和杰非等几只强壮大公狼和自己起行动,当然,神风和紫啸也加入这次行动(洛戛想让人类杀掉他们,媚媚也早就看出来,告诉他们不要轻举妄动),人类虽然没有厚实皮毛,没有锋利爪子,但是他们有聪明脑袋,可以制造出厉害武器,神风和紫啸当然不知道人类厉害,但是到真正看到时,不禁大吃惊。
深夜,洛戛等八条公狼出发,人们居然没有点燃火焰,真是大好时机,人类天生就对黑暗有种恐惧感,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人类再也正确不过,但是狼眼睛能发出光,那是种贪婪光,可以看清十几米远东西,而且狼眼球黑少白多,被人类说成白眼狼。相信人们养狗也都睡着吧,猪太重,而且毛很厚,不容易咬死;马很小心谨慎,连睡觉都要站着;鹅?丰子恺先生曾说过,鹅总爱高傲叫,尤其是在危险时候;牛?逼急还能撞死几只狼呢!到时狼嚎叫岂不是惊动人类?羊?有最强壮牧羊犬呢!看来只有抓鸡,鸡叫声小,鸡圈还低,抓上几只不算问题,这时洛戛等大公狼已经分泌出口水来。终于等不及,大家迫不及待冲上去,咔嚓咔嚓几声,死十几只鸡,而鸡们只顾自己逃命,连声音都不敢发出,怕惹怒狼们,狼们当然要自己过过嘴瘾,嗯,真是肥美,剩下鸡人叼着两只,就有二八十六只吧,但是这时有个人出来方便,也许是水喝多吧,迷迷糊糊回来时候,瞥眼鸡圈,又揉揉眼睛,顿时大吃惊-----地上流着鸡血和鸡羽毛,难道?不好,赶紧通知大家!这时狼们早已经逃走,猎人被气得上气不接下气。
虽然鸡有点少,但是节省着吃还可以熬过两天,而猎人们始终咽不下这口气,带着几十只猎狗探寻着恶狼足迹,准备来场人兽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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