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你只要做那件事,就得在余下日子里忙碌不堪,只为不让它变成团乱麻。事情件接着件,然后你便会深陷其中。
多年前,也许在刚开始和阿克塞尔罗特闹时候,就应该回家。当时还没在非洲做投资,只有套老旧小公寓里间闺房,尽自己所能地装修番,全都漆成粉红色。那时候,就应该说服他搬回美国,去得克萨斯。从他护照上看,他跟那儿有点联系,没承想后来发现那份护照差不多全是伪造。还有条更好出路:本来是可以个人离开。真是见鬼!原本可以走之,用不着来什客套,因为从理论上说,们婚姻只具有圣经上意义。在那时候,甚至还认识几个地位高先生,他们是能帮弄到飞机票。然后,还没等杰克·鲁滨孙漂流起来①,就能回到伯利恒,同母亲和艾达共居室,夹紧尾巴做人。当然啦,她们肯定会说,早就告诉过你阿克塞尔罗特这人不怎样。不过,反正也不是第次忍气吞声。会在心里把自己犯下错误个个排列出来,看上去就像浴室里贴得很难看墙纸。这种事都干好多次。
不止次打好包,但真到临走时候,却总是害怕。怕什呢?这就很难解释清楚。简单点说,就是怕再也无法融入过去。那时候,只有十九岁,至多二十岁。高中时那些朋友恐怕还整天在说男朋友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为到艾德熊打工而争得头破血流。她们所谓狗咬狗世界,也就是在选美学校里争个长短。好,现在来个蕾切尔,头发脏兮兮,死个妹妹,结次倒霉婚,经历这多坎坷,更不要说还是在刚果。在泥泞中长途跋涉让筋疲力尽,也让变得世故很多,已没法和那些半大姑娘们相处甚欢。
“那儿到底怎样?”能听见她们这问,该怎说呢?“嗯,蚂蚁差点把们生吃。们认识每个人最后都死于各种各样疾病。婴儿会腹泻,然后活活干死。们饿得受不时候,就直接猎杀动物,把它们剥皮吃掉。”
面对现实吧。回到家乡,再也不可能受到多少欢迎。以前亲密无间朋友旦怀疑你曾到灌木丛后面拉过屎,就再也不会和你说话。如果想融入,那就得装,可又不善于假模假样。那向是利娅拿手好戏——她会练就副高端姿态,为取悦父亲,或取悦她老师和上帝,又或者就是为证明自己有这个能力。艾达嘛,这多年来当然也直在假装不会说话,就为让自己能有副臭脾气。但说到,绝对记不起自己想假装成什样人。还没过上天,就会忘该装成什样,接着将自己真情实感和盘托出。
有点离题,但你知道对哪些人最能感同身受吗?那些从越南回到美国大兵娃子。读过那方面资料。每个人都在喊:“安息吧,哥们儿!”他们曾经待在丛林里,眼看着真菌将死尸吞噬得干二净。完全能体会他们感觉。
就个人来说,不需要那种安慰。是不会回头那种人。靠自己能力获得成功。作为个见过大世面女人,有过许多机会。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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