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给露丝那个年轻人开车把大家送到他父母房子,那里距离斯德哥尔摩小时四十五分车程,他父母出门度周末。
房子很现代,采用大量浅色木料,与露丝配对男孩叫佩尔,他用小茴香煮三文鱼,他们配着新鲜土豆、水田芥、煮蛋
她非常怀念过去可以自由阅读日子。汉娜告诉露丝,她母亲恨不得女儿快些长大,可以“自娱自乐”,这样她就能早点与她书做伴。汉娜确实做到“自娱自乐”。(她读书时浅尝辄止、缺乏耐心习惯说不定也和她母亲有关系。)
虽然露丝觉得汉娜有这样个忠于妻子父亲是幸运,汉娜却说,如果她父亲风流点,说不定就不会那古板无聊,她认为这样更有趣,而父亲淡漠性格是在哈佛法学院任教多年结果,在理论层次上对法律进行抽象思考,致使他对法律实际运用丝毫不感兴趣,非常看不起律师。
格兰特教授曾敦促女儿学习外语,他对汉娜最大期望是她能从事国际金融业。(他在哈佛法学院最优秀、最聪明学生都从事这个行业。)
他父亲还很鄙视记者。尽管她在米德尔布里学院修习是法语和德语,汉娜还是决定成为记者,与露丝从小就想成为小说家样坚定,她坚信不疑地宣称自己会去纽约,在杂志界闯出片天地。为此,大学毕业,她就要求父母送自己到欧洲游学年,她在那里练习法语和德语、记日记,认为这样可以“锻炼”她“观察能力”。
露丝当时已经申请修读爱荷华大学创造性写作研究生课程(而且被录取),汉娜却邀请她同去欧洲,这让露丝颇感意外。“假如你打算成为作家,必定需要写作素材。”汉娜告诉她朋友。
露丝知道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至少对她而言不会奏效,对于写作,她唯需要是时间;至于写什内容,她早就已经想好。然而她还是推迟研究生入学时间,反正她父亲负担得起,和汉娜在欧洲待上年也肯定很好玩。
“而且,”汉娜告诉她,“这是找人上床好机会,如果你跟着,就定不缺人睡。”
这样机会并没有出现在她们旅途第站——伦敦,但露丝和御庭酒店吧台小哥勾搭下,她在国家肖像画廊观看她喜欢几位作家肖像时遇见他,年轻人请她去剧院看戏,又带她到斯隆广场家昂贵意大利饭馆用餐,他是个住在伦敦美国人,父亲从事外交工作,在露丝约会过男孩中,他是第个有信用卡,虽然露丝怀疑那些卡是他父亲。
他们没能上床,反而在御庭酒店酒吧喝得烂醉,因为当露丝终于鼓起勇气带着年轻人回到旅馆房间时,汉娜正在“使用”她们房间,她当时正和个她在银行兑换旅行支票时遇到黎巴嫩人做爱。(“这是在国际金融界处理第笔业务,”她在日记中写道,“父亲定会以为荣。”)
欧洲之旅第二站是斯德哥尔摩。出乎汉娜预料,并不是所有瑞典人都是金发。来接汉娜和露丝两个小伙子是黑头发帅哥,虽然还在上大学,但非常自信,其中之——后来跟露丝在起那个——英语说得很流利,更帅点那个几乎不会讲英语,却立刻和汉娜好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