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那年初夏雨季里,认识个男孩,叫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青梅竹马成长向,攻受杰克苏
互相甜宠坚定1vs1,有成长烦恼,有拼搏艰辛。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真像头确认所有物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盛朗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盛朗松开手,摇身从狼变成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薅盛朗头,“回去吧。还得喂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鼻子蹭着林知夏耳根。
“也喂。”林知夏笑着,扯扯盛朗耳朵,“老子就是你狗粮。”-
这不安分?”
盛朗俊美是特别有冲击性。他是中德混血,爹妈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浑然天成,平日里人模狗样装得翩翩儒雅。不高兴地盯着人时,就会露出饿狼亮出獠牙神态。
魅惑,锋利,诱使你步步走近,然后口咬在你毫无防备脖子上。
林知夏却是不怕盛朗。
“艹,只准你成天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招惹大姑娘小媳妇儿,就不能喝师妹倒酒?从老子身上滚下去,你这个双标狗!”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男人。
睡梦中盛朗,又憨又傻,让人想捏他耳朵,揉他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个初夏清晨,置身这样间安静温馨华宅里,享受着清闲静好岁月,是十五年前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盛朗把车开回自己位于南四环湖滨别墅。
老狼迎出来。
十岁老狗,枯瘦而精神矍铄,又有些倚老卖老,对主人摇尾巴都有点敷衍。
盛朗给饿半天老狼倒满狗粮,开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卧室里,吃他自己专属狗粮去。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
盛朗不滚。林知夏抬起脚就往他脸上踹。
盛朗这张盛世美颜是上过保险,林知夏今天就要让盛朗和保险公司都出出血!
清瘦脚踝被男人大掌把扣住。盛朗低头看看,眼眸深,就像头闻到血狼。
林知夏看他这个眼神就暗道不妙,急忙挣扎。
“别闹,也不看看地方?什事回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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