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1章(1 / 2)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孙明珠快要吓死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嗓音说:“小夏有罩着。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

“哎?”孙明珠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垃圾,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副白细文弱、怎看怎不耐揍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手里,那就不是折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小孩。除最初被盛朗砸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还真没吃过什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都懂。小丫头早就忘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话,已经成林知夏小跟班。

他看看手里棒子骨,又看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家。”林知夏把盛朗脑袋拨开,以大活人姿态走出来。

孙明珠松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事,被他外婆赶出来?”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但是他惹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女孩子说

次日早,孙明珠在股浓郁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边刷牙,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个半人半狗生物正蹲在对门门口,掀着口獠牙在啃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声音。

孙明珠定睛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声把牙膏泡沫吞下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来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跳。

盛朗不知什时候跟下来,蹲在楼梯口,像头守着主人狗。

林知夏拍下盛朗肩,上楼去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伸,把她给拦住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能看点书。反正就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人把你和盛朗划做堆吗?万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麻烦怎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垃圾池里,砸起团嗡嗡苍蝇。

早就和他划做。”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

盛朗挑起对碧绿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思路已经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你你……你把他吃?”

盛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