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再好朋友,当各自有喜欢人后,都会有所疏离。爱人会取代友人,成为自己最亲密人。
股失落猝然地涌上林知夏心头。
酸涩,空虚,像是突然飘浮在半空中,找不到落脚地方。
似乎前刻,盛朗还是那个总和他黏糊在起,忠诚又体贴密友。下刻,他就和自己分开段距离,有秘密,有没法和自己分享悲喜,有要和另外个人起做事。
这本是人之常情,可林知夏无法抑制那阵强烈失落带来忧郁。虽然他很清楚,朋友和爱人本来就是不同,有朝日他恋爱,他也会做和盛朗样事。
住,“你内心里居然是个抖M?认识你四五年居然现在才知道!”
“才不是。”盛朗说,“只愿意被他个人打罢。”
“……你这解释并没有起到作用。”
“你不懂。”盛朗认真地说,“等你喜欢上个人,你就知道那种感觉。愿意为对方付出切,要他能开心,你做什都是高兴……”
他凝视着林知夏侧脸,目光脉脉:“不论遇到什困难,只要他在你身边,你就点都不害怕。你会想保护他,会变得强大……”
“加油,小狼。”林知夏浅浅地笑,拍下盛朗背,“相信以你魅力,绝对能追到人家。们狼哥这帅,谁不爱呢?”
盛朗莞尔,把手臂搭在林知夏肩上,和他道继续朝宿舍走。
“不稀罕别人,只要他个。”
盛朗变声期已快结束,嗓音固定在非常低沉动听频道。当他低声说话时候,还有些微微喑哑,感性,醇厚,拨动听者心弦。
林知夏有些茫然。
两个少年,林知夏直是较为成熟世故那个。可是听盛朗这番话,惊觉他不再是过去那个只有股蛮劲儿傻小子。
爱情让盛朗瞬间长大,领悟林知夏还不懂情感。男人对伴侣责任感让他成熟起来,让他从单纯开始变得富有层次。
两人之间有种微妙距离突然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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