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7章(6 / 7)

“才没有呢。”盛朗已经后悔向孙明珠提起这个话题,“随口问问。不想说就算。”

“没什不想说。”孙明珠说,“叶云漫挺优秀能有她半,不,四分之,就够偷笑。可惜这人,命却不好,年纪轻轻就落个半身不遂……你对她没意思就好,因为看小夏好像有点喜欢她。”

盛朗觉得有人拿着豁口刀,在他心头划拉下,热血滋滋地喷溅出来。

孙明珠正在QQ空间里翻看帅哥照片,没留意盛朗铁青脸色:“其实叶云漫这种年纪大点,又温柔女生,可吸引小夏这样缺母爱男生。他们俩是那种精神伴侣。你没看他们俩讨论起生物学时候,那种灵魂共鸣样子。哎哟都起层鸡皮疙瘩……”

“那是你衣服穿少。”盛朗瞅着孙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温。”

“别管他,他就这副模样,整天装酷。”林知夏说,“师姐,你刚才说到那家研究T细胞公司……”

叶云漫对生物科技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学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公司,她讲解得头头是道。

林知夏倾听神情非常专注,凝视着叶云漫目光明亮而热烈。

盛朗对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着喜爱、欣赏事物时表情。

卫生习惯远超室友平均水平,每周都会换洗床单被套。他床上闻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汗臭,反而有股他独有清甜奶香。

盛朗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才闻得到这个股气息。

从小到大,林知夏对他来说都是最特别那个人。可他对于林知夏来说,好像并不那特殊。

谁都看得出林知夏对叶云漫越来越亲近。

林知夏和叶云漫相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课后起做题,做实验。到周末,林知夏还同叶云漫道去科技博物馆看展出。

“人呀,身体上原始吸引什,再强烈也总会过去。”孙明珠跟着林知夏他们混久,也学三瓜两枣名词来卖弄,“还是精神上贴近,有共同兴趣,或者互补,这感情才能长久。”

“那什是原始吸引,什又是灵魂共鸣?分得清吗?”

孙明珠终于从帅哥照片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大帅哥。

“确实挺难。”孙明珠说,“没见那多人都觉得找到真爱,欢天喜地地秀恩爱。结果激情过去就翻脸不认人,老死不相往来吗?比如爸妈,当年为不让他们俩谈朋友,

比如毛爷爷钞票,比如满分试卷,比如竞赛奖杯,比如浓香棒子骨……

盛朗还是第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怎?你对她有意思?”孙明珠警觉。

盛朗和孙明珠也跟着去

孙明珠是想体验下学霸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轮椅走在前面,两人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盛朗是不是觉得无聊?”叶云漫很体贴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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