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地——过段时间——才意识到,无论是笔下所写那个完全虚构美国,还是真实世界里美国,在“所见即所得”表面之下,是比虚构世界有趣得多存在。
怀疑移民们都有普遍经历(即使你是像这样移民——口音已经听不出来任何区别,但仍然紧抓不放、近乎迷信地坚持自己英国公民身份)。方面,你在这里,另方面,美国也在这里。这个国家存在感比你更加强。于是,你试图理解、搞定——那些直在与它对抗部分。它实在太大,容纳太多矛盾事物,它很高兴自己不被人理解。你隐隐约约意识到,你最好期望,就是自己成为寓言“盲人摸象”中个盲人,他们有人摸到象鼻,有人摸到象腿,有人摸到象身,有人摸到象尾,然后就认为大象长得像条蛇、棵树、堵墙或者根绳子。作为作家,唯能做,就是描述全部场景中小小个部分。
它太过巨大,大到无法窥探全貌。
直到1998年夏天之前,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打算写什类型书。当时,在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待四十八小时,就在那时,知道自己下本书到底应该写什。支离破碎串故事情节、难以分类堆人物角色,还有类似故事框架结构
——尼尔・盖曼自述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问过最怕被问那个问题,希望永远也不会有人问。所以,决定自己质问自己,然后自己作出回答,这就好像害怕飞机被劫持,总是自己偷带炸弹上飞机乘客样——希望这样做可以提高这件事发生概率,从而避免别人也做同样事情。
问题就是:
或者说,这个问题可以扩大为“身为个英国人,你竟敢如此胆大妄为,妄图写本关于美国、美国神话传说和美国精神书?你竟敢如此胆大妄为,妄图写出是什令美国作为个国家、个民族、种精神显得如此特殊?”
作为个英国人,对此最直接反应就是耸耸肩膀,发誓说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再次发生。
但在《美国众神》书中,确胆大妄为地做到,写作这本书实在是狂妄自大之举。
年轻时写和梦有关系列故事漫画书,名为《睡魔》(这是部故事集,目前还在印刷中,共有十本绘本小说,如果你没看过话,可以看看)。那时就直有同样疑惑:“你住在英国,怎可以把故事大部分情节设定在美国?”
在媒体上,会指出其中原因:英国,实际上已经相当于美国第五十个州。们都看美国电影和电视剧。“笔下西雅图,可能无法让西雅图本地人感到满意,”过去是这样解释,“但是,写完全可以媲美从未去过西雅图纽约人笔下西雅图。”
显然,错。根本做不到同样事情。现在回想起来,所做是更加有趣替代之选:创造个完全虚构美国,个睡魔故事会在其中发生虚构世界,个游离于现实世界边缘之外、根本不可能存在癫狂世界。
这个做法让心满意足,直到娶位美国妻子,又直渴望住在亚当斯家风格房子里,于是移居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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