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时代。书页边缘隐隐泛黄,说明写完之后就几乎没再打开过。他怀疑瓦尔德雷斯主教也不曾读过。封面和书内都找不到任何存档记录——无论是目录编号、日期,还是批注——而且档案馆索引里也没提到这本书。直觉告诉他,没人读过这本书。
他仔细查看第页,注意到段文字上方标注时间、地点:六三年九月十七日,罗安达。他小心地页页翻下去。更多日期出现。有记录最后年是六三五年,但没有具体月份或日期。看来是本日记。他还发现多处有关地理位置记载:“拜伦多群山……蓬戈安东戈群山……本格拉古道”——全是葡属安哥拉地名。六三三年六月二日,个新地名出现:圣多美。这是位于几内亚湾座殖民地小岛,日记里对它描述是“非洲头上掉落片头皮屑;这块大陆瘟疫肆虐,们沿着它潮湿海岸线往北航行数日方才到达”。他目光落在几页之后句话上:Estaéaminhacasa。“这就是家。”但这句话写不止次。重复词语蔓延开来,同样短句铺满整页纸。密密麻麻字母,每行笔迹微微上下抖动:“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然后这种重复戛然而止,文字回归到旅途漫记。然而翻过几页,同样句子再次出现,写满半页纸:“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再往后,它又次出现,足足又四分之页:“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
这句话是什意思?为什要如此狂躁地重复?终于,他在其中页上找到可能答案。重复短句再次出现,延续差不多两页,但与之前不同,结尾处多出半句话,暗示着日记主人每写次都会在心里补全整句话:“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上帝指引至此,将终老于此,直到祂拥入怀。”乌利塞斯神父显然患上严重思乡病。
在某页上托马斯发现幅奇特素描,那是张脸。脸上各处细节只是大致勾勒,唯有双充满哀伤眼睛下笔极为用心细致。他对着那双眼睛注视良久。他陷入它们哀伤。他刚夭折孩子模样在脑海里盘旋。那天离开档案馆时,他把日记塞进公文包,把它夹在几份无关紧要文件之间。他毫不掩饰此举动机。这不是非正式借阅,这就是偷窃。既然里斯本主教档案馆在过去两百五十年里对乌利塞斯神父日记视而不见,现在更不会在乎它去向。他想要从容研读。
他有时间就阅读并抄写这本日记。他进度很慢。原文笔迹时而轻快明晰,时而笔走龙蛇。他常常需要揣摩这笔代表哪个音节,那画又代表哪个音节。最让人惊讶是,早期笔迹透着镇定自若,可是越到后期越是潦草。最后几页笔迹几乎无法辨认。有不少词,即使他绞尽脑汁也没能猜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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