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浅之别。这才是经验观察记录。那时常常被西方观察者归类为“黄皮肤”,恰恰是在19世纪被纳入“白人”范围印度人。
色彩不单单是对物理现象客观描述,还带着各文化传统所赋予价值与情感。笼统地说(当然只是就奇迈可所要论述方向而言),西方传统中白色代表着神圣、纯洁、智慧和高贵,黑色象征着邪恶、污贱、死亡和野蛮,黄色则意味着不洁、低俗、病态与恐怖。当以中国为代表东亚被认为与西方样是文明社会时候,西方旅行者看东方人肤色是白,点也不黄。但随着西欧工业g,m发展,古老东方社会越来越显得落后、停滞与衰退,东方人肤色也就慢慢失去被描述为白色资格。奇迈可调查这种转变,他注意到越来越多观察者称东亚人肤色近似白色但并不是白色,到底是什颜色呢?棕色、橄榄色、灰白色、铅色,等等,总之再也不是白色。不过,几乎还没有人以单纯黄来描述东亚人肤色,因为黄色确并不是个可以在东亚用肉眼凭经验观察到肤色。白色被欧洲人垄断之后,如何描述东亚人,似乎在相当长时间和相当广范围内,难以达成致。这个问题解决,要等欧洲中心主义继续成长,超越经验观察,由近代动植物分类学、人类学和进化论主导,才最终实现东亚人肤色由白向黄历史性跳跃。
18世纪中期开始人种分类,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中种族思维取代古典经验描述,自然体系中人类在科学上得以分门别类。人种分类学史上第个重要学者是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lLinnaeus,1707—1778),他在1735年出版《自然体系》中把人类分为四种,其中欧罗巴白种人、美洲印第安红种人和非洲黑种人都是那时已广为西方社会所熟悉说法,只有亚洲人肤色他用个并不明确拉丁词fuscus,通常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在1740年德文译本中,这个词被译为德语gelblich(“微黄”)。奇迈可认为,这是亚洲人种肤色从各种可选择颜色最终走向“黄色”重要步。而更重要步是由林奈本人迈出。他在1758—1759年出版该书第十版时,把亚洲人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而这个词可以译为黄、淡黄、蜡黄、苍白、死般颜色,等等。奇迈可强调,林奈并非简单地要在白与黑两极之间寻找个合适过渡色,他其实是在找个暗示病态和不健康词来指称亚洲人,因为林奈说过,植物呈现luridus颜色就意味着悲伤和可疑。
18世纪后期,所谓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Racism)里程碑性发展来自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JohannF.Blumenbach,1752—1840)。这位号称体质人类学之父德国科学家不满意林奈等人以大洲为单位和以肤色为标准区分人种做法,转而采用体质特征特别是头骨形态分析方法把人类分为五个种群,分别命名为高加索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他发明人种名称中,高加索人种和蒙古人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