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空间点之间多样性差异,而在近距离两点之间。
这就使得们必须正视:中国人与日本人,越南人与泰国人,汉族与土家族,白族与傣族,布依族与水族,突厥与鲜卑,粟特与回鹘,等等,这些以各种方式被划分出来人群之间差异,究竟是仅限于政治、文化和历史意义上,还是在遗传学意义上同样有或多或少依据?以为基因数据可用以判断种族或族群归属,正是基于传统且过时认识,即相信人类曾经分为彼此区别、各自孤立或独立人群集团,这些集团相对封闭地在地球不同地方各自独立演化。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家已经再阐明,对于人类社会因肤色、语言、宗教和历史传统而发生复杂社会分层,DNA数据是无法有效加以分别。
与“民族”(nation)样,“族群”(ethnicgrouping)也是种有意识创建(consciouscreation)。在很多地方都说过,出现在历史视野里所谓“民族”(越来越多学者宁可称之为“族群”),其本质都是种政治体(polity),而不是文献中所描述,或它自己所宣称那样是种源于共同祖先社会体。把这种人群凝聚起来作为种力量呈现于历史场景中,就是政治关系、政治利益和政治过程。这种人群从头就不会以亲缘关系作为自己组织纽带,其组织结构高度流动性注定成员多元化,边界模糊正是其活力所在。这样所谓“民族”,只能以政治和文化来定义,如果试图以生物学定义来描述其足以区别于相邻人群特性,那注定是水中捞月。那种以基因差异来判定古人“族属”做法,还有什科学依据呢?企图以生物学基因差异为这些复杂历史构建物划分边界,或者反过来,以某种不可靠分类标准来推测古代人群地域分布及其移动,无论如何也是南辕北辙。
四
说这多貌似对基因技术应用于历史研究相当消极话,是不是就意味着要把DNA数据分析排斥在历史学学科之外呢?当然不是。任何技术手段都有其局限性,也都有其特定优长,关键是如何应用。如何应用,说到底是个历史学思维问题。到目前为止把DNA应用到历史研究中来多数案例,在看来都是为陈旧过时史学思维寻求新技术再包装。但也有些真正有创造力学者,尝试以DNA技术应用于些过去完全不可能操作历史课题,这种摸索成效到底如何固然有待观察,但其课题设计之新颖鲜亮,研究思路之踏实明确,加上值得期待理论前景,有可能给DNA史学应用树立新典范。试举例于下。
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帕特里克·格里教授是欧洲中世纪史领域重镇,多种著作都已成为标准文献(standardliterature)。他目前正领导个国际团队,应用基因技术研究4到6世纪伦巴第人越过阿尔卑斯山自北向南移民问题。欧洲古典后期和中世纪早期(研究者称这时期为LateAntiquity)所谓蛮族入侵或蛮族迁徙,历来是欧洲史重要题目。根据中世纪中期文献记载,起源于斯堪纳维亚伦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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