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从来不是读本书本身。读书是们回应本书吸引在自己周围那个场。麦卡锡字未曾读过时候,每回听人提起他,都是惊悚憧憬;就好像终将被他打乱重塑,只是时间早晚。有个剑桥学者叫罗伯特·麦克法伦(RobertMacfarlane),选在世最好旅行作家很多人会第个想到他,采访被问到别人哪本书他最希望是自己写,麦克法伦选三本,其中本居然是《血色子午线》,说“没有本书能像它样重新搭建你脑神经(rewireyourbrain)”。尼克·霍恩比(NickHornby)之前在Believer杂志开过个月度专栏,写他每月买什书,看什书,直宣称他在那个专栏里描绘阅读姿态就是看书教义。Believer杂志读者把《长路》投成2006年最佳小说,霍恩比从善如流,然后在那个月报告里写他麦卡锡体验。
《长路》写是某个没有具体说明末日灾难,把世界抹成片满目疮痍灰色荒原;空中常分不清是粉尘还是雨点抽打在脸上,对父子就沿着某条模糊“长路”心朝着南方和大海走去,也没有什证据,就相信着那里会更适宜生存。食物是稀罕,虽然父亲枪里开始装着两颗子弹,但几乎每次遇见其他人类都是死里逃生,就像父亲记忆里孩子母亲z.sha前跟他说:“……们都知道和孩子会被强*,被杀死,然后被吃掉;你只是不愿面对这个事实而已。”霍恩比是这样写:“《长路》很可能是有史以来最让人痛苦本书;而天晓得这个头衔有多少个有力争夺者。”还有:“那个父亲大部分时间都在考虑要不要把最后颗子弹用在儿子身上。……到最后你希望他把最后那颗子弹用在你身上,因为那个儿子说到底是虚构,而你是真在受苦。”
后来,终于读麦卡锡,却发现在这个“正典”作家上,体会跟最服膺两位读者迥然相异,这是很难接受事;倒宁可相信是性情中深藏某种扭曲和变态,无伤大雅。当然,还有种可能,是直在抵抗着预期之中麦卡锡给冲击,矫枉过正,只是简简单单读错而已。但不管如何,对麦卡锡解读片嘈杂喧嚷,只能尽力讲清楚在听来最清脆那个响声,就是他纯真。拿那本《长路》来说,简直就是他不可自拔地沉溺在父子情温馨之中。周遭生无可恋让这种彼此依靠更为动人,自然不用多解释句,但在书里麦卡锡把父子间温情写得如此真切,岂止暖心,简直在那苍凉到刺骨背景前咝咝作响。这件事麦卡锡自己就坦白过。他几乎从来不聊自己创作过程(不过他很多阅读笔记和手稿收在得克萨斯所大学里,已经有学者在上面下很多让人豁然开朗功夫),但他认真说过《长路》是怎开始写;是他有年跟自己六十多岁生小儿子起住在旅店,半夜他个人望着窗外,想是,再过几十年世界和他自己都完蛋,小孩怎办。读《长路》用不多久,就有条阅读体会不管你怎闪避都会被它搂住,就是:这十岁小孩也太好带。每两三页都有父子谈心,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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