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独步逍遥 > 在别人的句子里 > 科马克·麦卡锡

科马克·麦卡锡(2 / 7)

是杀人吃人事,但每每最后用“okay?”“okay.”结尾,这两声okay中包含默契和体谅,简直让觉得,麦卡锡不仅把惨写到头,他还写出能和十岁孩子聊出最好天。《长路》里有场广为传颂戏,就是父亲从废墟里挖出罐可口可乐,知道儿子从没听说过这种东西,把拉环拉开递过去,说:“这是你,好好享受吧。”儿子抿几口,非要爸爸起喝,这方面当然感人肺腑,但回想起来,们当时已经那喜欢这个小孩,他真要自顾自喝完,们反倒会觉得意外

然后就要说到《血色子午线》,顺着话头说它表现是麦卡锡真挚地信任着人与人之间关爱有点牵强—说早—毕竟,在现代英美文学殿堂级作品中,把《血色》凶残,bao力减半,大概它还是最凶残,bao力部;把这本书道德评判翻倍,很可能依然是它最感受不到什道德感。这回谣言居然是真;它血腥得太前赴后继,沉浸几十页之后再看集《冰风,bao》(Fargo)或者《汉尼拔》(Hannibal)这样美剧,都觉得跟《唐顿庄园》(TheDowntonAbbey)差不多。《血色子午线》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墨边境,有个十四五岁小孩,小说就叫他“小孩”(thekid),从田纳西家里逃出来,加入个烧杀掳掠队伍,被土著“科曼切人”几乎杀光。然后他又加入另队“头皮猎人”,帮墨西哥村镇杀土著,用割下头皮领赏金。于是故事便大致由骑马和杀人这两项主要活动构成,句典型轻描淡写叙事是这样:“三天之后,他们遇到队和平提瓦人扎营在河边,尽数屠戮。”英文叫“andslaughterthemeverysoul”。不过他们队伍里有个叫霍尔顿法官,阴森地躲在每句话后面,就像给他们所有行径种可怖内涵。在法官身上,麦卡锡创造个可以跟文学史上任何个邪恶化身比吓人邪恶化身。他身高两米多,全身没有毛发像个婴儿,什语言都熟练掌握,喜欢光着身子到处晃悠;经常即兴开小讲座,宣扬他暗黑达尔文主义和种癫狂尼采超人幻想,他那些“战争就是上帝”、互相残杀是通往生命真谛唯路径论调,你旦让自己投入到书氛围中,发现还是很听得进去。书后半段,在场场屠杀中朝着末尾推进,们会朦朦胧胧感觉到法官挑中那个小孩,认定他是某种“心存怜悯反叛因子”,要将他抹杀。

但其实们也没有见到几回小孩展现他怜悯,就难得三四个例子,比如有同伴腿上中箭,大家都不管,只有他上前把箭推出来。放到别小说,甚至不能算善意,只是为缓解个尴尬社交场面。而书里花力气反复描绘,是根本不提及这个“主角”集体主义屠戮。要在这里重现这种惨绝人寰很困难,把其中任何幕从麦卡锡语言和那种逐渐累积凶残氛围中连根拔起,甚至会觉得是种轻佻。比如,他每章开头都像老派小说样会用很多横杠连起本章关键词,有个著名场面叫“死婴树”,你读到故事中发现也就是字面意思,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蝴蝶的叫喊

薇诺拉
年轻警探褚画与他的同性恋人韩骁同为警队精英,俩人的关系正因韩骁与一个女人的婚事而岌岌可危。一起连环凶杀案恰于此时出现,这些包括大明星、医生、女大学生的死者都与一个名为康泊的富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随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褚画发现自己不但危机四伏,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以免于被这个优雅与病态并存的男人所驯服……
最新小说: 九重之渊 第七位囚禁者 [综英美]继承韦恩庄园的我 桃源亭事件 奥本海默传 误撩 我以为我是反派人设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 无意勾引[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