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智和优雅充盈到你几乎想每两三句话都停下来喘气,顺便示意自己对于作者以及能让这种体验成为可能文学机制不无感激。他把福楼拜以降,那种将作者视角渗透在第三人称叙述中技术运用到某种极致,往往在个词上不但推动故事,体现人物心理沟回,而且带有作者伙同读者从旁施加个判断。他最重要师承是亨利·詹姆斯,在对人情冷暖有种不可思议精密感应之外,所谓好文笔,是每个像电影样句子,你跟着设计在其中跌宕起伏被逗乐或震惊过程,正好和小说叙事中它所要支撑人物互动或性格揭示是致。这种游戏在本质上比“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更好玩,在于即使到最后你意识到这种聪明和敏锐并不能改造世界(有些人对亨利·詹姆斯到欧洲只在意跟贵妇人聊天很失望),但能用语言在纸上剖析、勾勒这种最精微触动,就说明世界本身已经足够有趣和优雅。
霍林赫斯特似乎写在个托马斯·品钦和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并未发生传统里,但又因为“歇斯底里现实主义”无可争辩且光芒四射地发生,相形之下,更给霍林赫斯特小说添层新鲜和活力。
另外,向来有个大不敬观点。就是《美丽曲线》最好那部分,比大师更好—至少更好读。因为如果王尔德说得有理:詹姆斯写小说好像是痛苦职责;那霍林赫斯特明显更放纵自己,他有种清澈犀利,藏着某种英文里所谓会咬人刺激感(b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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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孩子》(TheStranger’sChild)读起来略微有些不样。
书名出自丁尼生《纪念A.H.H》(InMemoriamA.H.H.),是桂冠诗人无法忘怀剑桥同窗好友早夭,号称作诗排解,其实压着ABBA韵,回环着自虐。当时进化论甚嚣尘上,天地不仁观点丁尼生本就不太能接受,好友才情俊逸,眨眼间归于尘土,所以长诗之中很大部分也是试着将生命化于自然演变之中。他写离开故园,因为里面都是A.H.H记忆,好比看他又死次,而“年复年,风景渐渐熟于陌生人孩子”。
《陌生人孩子》开场时,也是剑桥同学,贵族子弟塞西尔·瓦朗斯跟自己中产阶级同窗恋人乔治·索尔到后者家中,个叫作“两英亩”庄园。当时他们并不知道,“战”就在眼前。乔治妹妹达芙妮请诗人塞西尔在自己收集签名本子里写点什;后来发现他留下满满五页长诗,就叫《两英亩》;而因为他在战争中捐躯,这首“平庸”诗也阴差阳错镌刻在民族记忆中。小说在后面四个章节里,很骁勇地跨四个大步,分别设在1926年、1967年、七十年代末和2008年,方面是看和塞西尔有关记忆怎样随着时局、人世变迁而摇曳,另方面,也是对于同性恋态度慢慢在英国舒展历史。
这部小说里最明显chiaroscuro是什呢?就是点点“知”微光,落在大片大片“不知”苍茫风景中。作者看似信手却又严丝合缝地将每个章节锁死在它历史段落之中。每个角色很妥帖地生活在自己时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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