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变成种英式说唱形式。觉得们说唱要从头开始,这样它才能发展出自己舞台,最终得到属于们自己、听起来不会不舒服东西。
自己花好几年,才想到要寻找自己真正想说东西。那个时候,喜欢漫画、动画和科幻小说之类东西,所以把这些东西都放进歌词里……不是在讲枪啊之类东西,但确实用比较疯狂比喻来表达拼命殴打别人之类事情。这样很酷,人们通常会对这样歌词和节奏印象深刻,但是这样东西其实走不远。找不到自己真正想表达东西,可是别人有。比如,他们会表达他们过着艰难生活之类——却没有这种感觉。说唱,只是因为想做很酷事情。这想:就是喜欢说唱,那为什不全情投入呢?
有段时间,大家非常喜欢强调自己是从伦敦来,伦敦有这个、伦敦有那个。人们开始夸耀这个事情,就像美国人那样。大家把伦敦这个元素加进说唱里面,表现得特别骄傲。格里姆音乐风格就是从这里开始,它似乎在表达:们要走在前头,们要让别人知道这是们风格。曼彻斯特和伯明翰说唱歌手也很有技巧,但是格里姆音乐是从伦敦开始。所以们直说伦敦、伦敦、伦敦、东伦敦、北伦敦、南伦敦。其实知道东南西北都差不多,只是有地方更差劲罢。
是这做。比如说有这首歌叫《主路》(MainRoad)。在伦敦,“路”就是帮派意思。比如,那些人会说,“很上路”(I'mroad.),就是很懂街头生存法则意思。会把生活里面些陈词滥调拿来改造下。比如会说,是个“偷儿”,会偷你东西。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里,只要看到刀就会马上飞奔逃走。们说唱跟现实完全相反,们会想办法找到生活有趣面。不过确实啊,如果你看到个人拿着刀,你可不想在他跟前晃啊,不是吗?把你自丢掉吧,诚实点。大部分人都是每天朝九晚五地工作,没人想跟d品、卖*或者,bao力犯罪扯上关系。人们只想过两点线式平淡生活。也是如此,只不过是想把这些元素放进音乐里,作为种幽默啦。
当然,有人喜欢夸耀自己来自哪里,喜欢强调他邮编,或是他所在街道和大院名字。这让他们感到安全。人们对陌生人有距离感,喜欢指摘陌生人,这是很正常事情。所以人们喜欢抱团,这样才会有安全感,这就是人性啊,不是吗?和别人聚在起,会让你感到安全。归属于个团体意味着,要是其他人知道你是这个团体人,他们就知道你背后是有人。或者更间接点——比如你不定知道们是个团体,只要知道是这个地方来,就足够。因为人们如果听闻过关于这个地方事情,比如在这个地方有人被枪杀过,或是有人在这里卖过d品等等,这些就会加强你音乐可信性。人们会希望能以自己来处为傲。
这其实也跟你自己生命发展轨迹相关。是说,很多人后来就离开自己原来生活世界。记得有个来自托特纳姆伙计,曾经也很喜欢说唱。有次在个新开路易·威登店表演,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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