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头是清真寺,这里还有很大土耳其社群,路那边则聚集着伦敦最大犹太教哈西德派群体,再就是黑人社群,他们半是穆斯林,半是基督徒。实际上,这些社群都和平相处着,认为这样现状背后有着重要意义。
在伦敦,特别是在哈克尼区长大孩子还会拥有项非常重要能力,那就是他们能够学会如何面对、处理或者是避免社会冲突。有很多信号是儿子能感知到而感知不到。有时候们能看到些看似非常平常景象,比如人们站在起方式,有是保持着定距离,有则不然——这些背后都是有原因。还有就是什时候能跟别人进行眼神接触,什时候最好不要有眼神接触等等,儿子能知道这些事情规律和原因。这种能力看起来像是天生,但实际上是多年学习积累。觉得这是种真正技能,在这里长大孩子就是有这种特殊“天赋”,有理解这种情境能力。当然,这也是种生存机制,可以转化为别用途。
还有件事情是人们没有意识到:住在伦敦,尤其是哈克尼区,自然和外界对于你来说触手可及。只要沿着们住那条街走到尽头,你就会发现沼泽和河。儿子在成长过程中经常去骑马,他跟别人共用匹马,每周有三四天都去,走过去只需要十分钟。有时候,觉得经常去去乡下也挺好。他从六岁起就开始参加森林知识团(15),这个组织有点像嬉皮士童子军,崇尚和平主义、左翼和无宗教,跟贝登堡搞那个世界女童子军协会(16)不样;森林知识团专为城市里孩子设计,让他们去乡下露营,自己扎营,寻找可食用浆果等等,而贝登堡那个有点像军事化训练。
虽然大家都会告诉你,在英国人人平等,但阶级系统是存在,而且阶级系统在这里要显著得多、根深蒂固得多。想,讲话口音就跟阶级有着根本关联。尽管方言在很多地方都有可取之处,人们也越来越愿意接受方言,但在伦敦,不标准发音仍然意味着你在语言方面劣势,会被人看作不够聪明。当然,这种看法是不对,知道这是不对,但觉得很多人就是这想。在教育邓肯时,发现他养成些不好讲话习惯,比如把“th”发成“v”。就觉得很苦恼。如果他直这样,等他长大些,别人会不把他当回事。因此会纠正他,他也尽量改正,现在他比以前好多,但时不时还是需要提醒和纠正。他跟朋友怎说话都可以,但必须学习标准发音,这样他长大后别人才会尊重他。不管对错,对来说这就是社会现实。邓肯很聪明,他以后想从事工程或政治方面工作,不是说要当政客,而是政治评论或者政治科学之类。他把“th”这个音发对,对他未来会有帮助。就是这样。
(1)神奇文胸,全球知名内衣品牌。
(2)开膛手杰克,1888—1889年在伦敦作案累累、*杀妓女凶犯。
(3)斯皮塔佛德,位于伦敦东区,属于陶尔哈姆莱茨区,靠近利物浦街站和红砖巷,以集市闻名。
(4)易捷航空,英国家提倡不提供不必要服务廉价航空公司,因为其低价、简洁服务受到英国大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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