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她最喜欢方式来折腾她。
纽瓦克很没劲,但他们公寓比河对岸她父母住所宽敞、明亮,而且家具都是新(是三兄弟家世界里最好,所以可能不算是最好,不过就眼下来说够用)。她重新回到施奈德曼照相馆工作之后,城里又成她生活中最基础部分,亲切、肮脏、贪婪纽约,人脸大都会,平放巴别塔。她每天通勤路线是先乘坐慢悠悠公交车去火车站,从纽瓦克宾夕法尼亚站上车,坐十二分钟到纽约宾夕法尼亚站下车,然后是小段步行距离,才能到达施奈德曼照相馆。但她并不介意路途长短,每天都有那多张脸可以观察,而她尤其喜欢列车驶入纽约停下来时刻,之后总会有段短暂停顿,仿佛世界正在凝神屏息期待着什,接着车门忽然打开,所有人从中涌出,乘客从节节车厢里涌上霎时间人满为患站台。她很喜欢那个心意迅速移动人群,每个人都冲向同个方向,她也是其中个,身处人海之中,和所有人样正走在上班路上。这让她感到自己是独立,在属于斯坦利同时又属于她自己,这是种全新感受,美好感受。从台阶上来,她会加入车站外另群行人,往西27街走,边走边想象今天会有谁来照相馆,抱着新生儿父母,穿着棒球服小男孩,肩并肩坐在起庆祝四十或者五十周年纪念日老夫妇,戴着方帽长袍、嘻嘻哈哈女孩子,女士俱乐部女人,男士俱乐部男人,身着蓝色制服新手警察,当然还有士兵,越来越多士兵,有时候带着妻子或女友或父母来,但多数时候都是孤身人。这些形单影只士兵有正在纽约休假,有刚从前线回来,有准备起程去某个地方杀人或被人杀掉。她会为他们所有人祈祷,每天早上从宾州车站走到西27街时她都会祈祷,祈祷他们归来时胳膊和腿仍然长在还在喘气身体上,祈祷这场战争早点结束。
接受斯坦利求婚并没有让她追悔莫及或者想打退堂鼓,但不管怎样,这段婚姻还是带来定弊端,虽然没有条可以直接怪到斯坦利头上,即便如此,嫁给他就等于嫁给他全家,每次被迫和那三个随时可能挑事疯子待在起,她都好奇斯坦利是如何挺过他童年,而没有变得像他们那样疯狂。首先是他妈妈,那个仍然精力充沛范妮·弗格森,已经快六十,站起来不过五英尺二英寸,可依旧副怒气冲冲、疑神疑鬼样子,家庭聚会时总是个人坐在沙发上自说自话,她个人坐着因为没人敢靠近她,尤其是五个孙辈,这些小到六岁、大到十岁孩子怕她怕得要命,因为无论他们什时候越过界(如果放声大笑、尖叫着上蹿下跳、撞到家具上或者打嗝儿声音太大可以视作越界话),范妮会毫不犹豫地朝他们头顿打,要是离得太远没打着,她就冲着他们大吼大叫,嗓门足以震动灯罩。露丝第次见她时,范妮捏捏她脸(劲儿大得都捏疼),宣布她是个挺好看姑娘,之后便不再理会她。此后每次来访也都是这样,除你好、再见这种空洞礼节,二人之间再无其他互动,不过露丝并不觉得她是专门针对自己,因为范妮对另外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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