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森试着从这些鼓舞人心故事里汲取能量,想把自己也视为八指兄弟会中骄傲员,但那种打鸡血故事通常打动不他,其中腻歪乐观情绪甚至让他尴尬或者反感,不过,有没有这些人榜样,他都在点点地接受自己那只异形手,开始习惯它,所以在3月26号脱下手套时,他满以为最坏已经过去。但他没有考虑到那只手套曾经有多让他安心,他依赖那只手套,把它当成盾牌来防备自惭形秽这种让他局促不安恐惧,现在他手再次赤裸之后,试着装作切已经恢复到老样子之后,他养成只要和别人在起就把左手插在口袋里习惯,这意味着他在学校时几乎无时无刻不如此,这个新习惯最让他感到丧气是他根本意识不到在这做,那个动作是条件反射,不受意志控制,只有需要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时才会意识到。学校之外人都没留意到他这个怪癖,艾米没有,他母亲和父亲没有,外公外婆也没有,因为在那些在乎他人面前勇敢些并不难,但弗格森在学校却变成个懦夫,并且越来越痛恨这点。可是他又怎阻止自己呢?他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这做。这似乎成个无解问题,那个古老又棘手身心问题又个例证,只不过在他身上,是个不会思考身体部位仿佛有自己脑子,经过个月徒劳探索后,他终于找到个解决办法,个总说来还算实际方案,他条条地收拾好上学穿四条裤子,交给他母亲,然后让她把每条裤子前后左口袋都缝住。
4月11号,艾米收到巴纳德录取通知书。认识她人都不惊讶,但有好几个月时间,她自己却直在担忧去年代数二——三角学科目只得八十分(把平均分从九十五拉到九十三),怀疑她学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是不是有点儿低(千三百七十五分,不是她努力想考到千四百五十分),在那些等待日子里,不管弗格森如何叫她放心,她都会告诉他,人生没有绝对,这世界派发各种失望速度和热情,堪比政客们和人握手那迅速和急切,她不想失望,所以已经做好失望准备,因此,当喜讯最终传来时,她更多像是松口气,而不是高兴。但弗格森很高兴,而且不光是为艾米,也为他自己,甚至首先是为他自己,因为如果她被巴纳德拒掉,还有几所备选学校,但每所都不在那座叫纽约城市,那些日子弗格森过得战战兢兢,生怕她会跑到某个遥远地方,比如波士顿、芝加哥或者威斯康星麦迪逊,那样会让切变得复杂,让他变得孤零零,每年只能见她几次,过节时匆匆忙忙回到西75街就又走,接着是九个月漫长时光,联系很少或者根本杳无音讯,写给她信,她会因为太忙顾不上回,然后点点地,他们会不可避免地疏远,也没什能阻止她遇上别人,那些大学男生肯定会围着她团团转,而她则迟早会爱上其中个,某个二十岁或者二十岁历史系学生/民权激进人士,会让她彻底忘记可怜弗格森,忘记高中还没毕业弗格森,好在巴纳德录取通知书终于来,他不用再去想那些本有可能发生可怕细节。弗格森年纪尚轻,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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