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归于好,再次开始他们罗曼史,赛季结束五天后,他打电话邀请她星期六晚上陪他去亚历克斯·诺德斯特姆住处参加球队派对,但艾米说她很忙。好吧,他问,那星期天呢?不行,她说,她星期天也很忙,接着,他解到只要那件事继续下去,她就会直忙下去,那件事是她和某个她拒绝指名道姓人建立起来相互爱慕之情,那就这样吧,他心里想,艾米有男朋友,艾米走,希望绿野已经变成烂泥。
那通让人气馁电话之后又发生系列不愉快事件。:平生第次醉酒,派对当晚和队友布莱恩·米谢夫斯基撬开诺德斯特姆家酒柜,偷瓶未开封顺风威士忌藏在弗格森冬衣内袋里,并在诺德斯特姆家盛宴结束后带回布莱恩公寓。走运是,布莱恩父母那周末出城去(这解释他们为什会选择他公寓作为酒吧),走运是,布莱恩还记得让弗格森打电话给父母,说想在他这儿过夜,征得他们同意后才启开瓶子,豪饮里面三分之二酒,而这三分之二三分之二火辣辣地穿过弗格森喉咙,跑到他肚子里,但不幸是,酒在那儿没待多久,因为弗格森那晚只喝罐啤酒和两杯红酒,根本没体验过四十度蒸馏威士忌醉人威力,他把喝下去酒全还给米谢夫斯基家东方式地毯后,便在客厅沙发上昏睡过去。二:在哭哭啼啼、几乎自寻死路纵酒烂醉过后十天,他跟比尔·内森逊发生争执,这个比尔就是以前被称作比利那只大蛤蟆,从弗格森上滨河学院第年开始就直欺负他,那天,这白痴在食堂骂他是愚蠢鸡巴之后,他终于忍无可忍,用顿拳回敬内森逊大肚子和疙瘩脸,弗格森被罚三天课后留校,吉尔和他母亲也严正警告他规矩点儿,但他点儿都不后悔自己没压住火儿,反正他觉得,臭揍顿内森逊满足感,实在值回为此付出代价。三:3月底个星期二下午,距离他十五岁生日不到个月,吃完午饭他便从学校偷跑出来,从西区大道走到百老汇,然后进电影院。仅此次,下不为例,他这样告诉自己,但那天确实是迫不得已,因为他想看电影只放天,第二天或者可预见未来中任何天都不会再放,已经在剑桥布拉特尔剧院看过《天堂孩子》堂哥吉姆告诉弗格森,影片下次在纽约放时候定要去看,不然就没资格再称自己为人。电影预定放映时间是点,弗格森尽可能快地走完西95街到塔利亚剧院间十个街区,边走边想要是他年纪再大点儿话,也不用旷课,因为电影在晚上八点还会放场,但吉尔和他母亲绝对不会允许他在第二天还上学情况下外出,尤其是去看部三个多小时长片。肯定得编个借口给他们,他明白,但目前为止他什都没想出来,最好也最简单理由——午饭过后,他觉得有点儿不舒服,就回家躺着——肯定不适用于此例,因为吉尔和他母亲几乎定会在家,吉尔会在书房写他那本有关贝多芬书,他母亲则会在暗房冲照片,就算他母亲碰巧外出,吉尔有百分之九十几率也会在家。没有借口是个问题,但同弗格森为自己制造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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