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过程中,弗格森解到霍华德出生在曼哈顿上西区,但后来他父亲被任命为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教导主任,所以他从十岁起,成个每天都要过大桥、穿隧道男生,而且奇妙是,在过去七年里他们住在相隔几英里距离,但却只在高中体育馆硬木地板上有过两次瞥而过交集。就像被随意扔进同间小屋两个陌生人通常会互相刺探对方底细那样,他们很快就发现,两人有很多共同喜好和厌恶,但也不尽然,比如他们都更喜欢大都会队,不喜欢洋基队,但从两年前开始霍华德成位坚定素食主义者(他从道德上反对屠杀动物),而弗格森是个毫无顾忌、本性难改肉食动物,比如霍华德偶尔才会抽根烟,但弗格森每天要抽十到二十根骆驼。虽然喜欢书和作家各不相同(霍华德不怎读现代美国诗歌或者欧洲小说;弗格森则越来越沉迷于二者),但他们对电影品味出奇地致,都认为他们最喜欢五十年代喜剧片是《热情似火》,最喜欢惊悚片是《第三人》,然后,霍华德突然激动地喊句杰克·莱蒙和哈利·莱姆!并在他书桌前坐下,抓起支笔画幅柠檬和酸橙打网球漫画[2]。弗格森惊讶地看着他这位惊人室友,寥寥几笔便画个又长又凹凸不平柠檬,而且有手有脚,右手还握着张网球拍,正和个小些、圆些、光滑些酸橙打网球,当然,酸橙也有手有脚,握着球拍,而且它们脸看起来很像原版莱蒙和莱姆(杰克·莱蒙和奥逊·威尔斯),接着霍华德又增加张球网,以及个正从空中飞过网球,幅漫画就这样诞生。弗格森低头看看手表。从第笔到最后笔,只用三分钟。甚至都不到三分钟,也许只有两分钟。
老天爷,弗格森说,你这会画画啊?
莱蒙对战莱姆,霍华德没有理会他赞美,继续说,挺好笑,你觉得呢?
不是挺好笑。是非常好笑。
们也许发现什。
毫无疑问,弗格森用手指敲敲霍华德钢笔说,威廉·佩恩,然后又敲敲漫画,说,对战帕蒂·佩姬[3]。
啊,可不是!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对吧?
他们又接着这玩几个小时,拆箱开包、归置东西时候玩,后来去食堂吃午饭时候玩,整个下午起在校园里闲逛,然后径直去吃晚饭时也玩,到最后,总共想出四五十对儿这样组合。两人从头直笑到尾,有时笑到难以自已,停不下来,弗格森甚至琢磨自己从出生以来究竟有没有对任何事笑得这开心过。笑出眼泪。笑到上气不接下气。而且,这项消遣对于个刚刚离家年轻旅者来说简直太好,把他站在已经写就过去和尚未写就未来之间过境站时感受到恐惧和颤栗扫而空。
霍华德说,现在想身体部位,过会儿,弗格森回答:莱格斯·戴蒙德对战勒尼德·汉德。又过会儿,霍华德把球抛回去:伊迪斯·海德对战迈克·富特。[4]
弗格森说,现在想液体,与氢二氧任何形态有关都行,霍华德回答:约翰·福特对战拉里·里弗斯,克劳德·雷恩斯对战马迪·沃特斯。弗格森聚精会神地想会儿,给出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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