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辆老英帕拉后座上,由弗格森载着他们在城里四处转,接着他们会在宵禁前把尚未冲印胶卷送到《明星纪事报》大楼,然后再回家,回到安静范韦尔瑟大街上。在那些可怕日子里,弗格森对他母亲钦佩也与日俱增。个四十五岁女人,前半辈子只是在照相馆拍人像,借着给城郊花园派对拍照才踏入新闻业,但现在她跑到大街上做起战地摄影师,这是弗格森有生以来目睹最不可思议人生转型。这是他唯慰藉,因为那会儿其他切都让他恶心,不快,厌恶,让他痛恨他生活这个世界,他父亲每天晚上破口大骂他们,更是于事无补,那些该死schvartzes[3],他们有多恨们犹太人,再也不能忍下去,他宣布,从今以后他也要永远恨他们,直到他死那天,每时每刻都会痛恨他们,在其中次谩骂期间,弗格森越听越恶心,平生第次叫他父亲闭嘴。
17号,军队开始撤离,最后辆坦克离开纽瓦克,战争结束。
但其他切也都结束,至少对维奎伊克地区犹太人来说是这样,对于发生事情,他们看法似乎和弗格森父亲如出辙,不到六个月,该地区几乎所有犹太人家庭全搬走,有些去附近伊丽莎白市,有跑到埃塞克斯和莫里斯县城郊,曾经犹太人聚居区个犹太人都没。多奇怪啊,生活在纽瓦克黑人中,好多人父母和祖父母都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大迁徙时期从南方迁居至此,而现在,他母亲因为拍摄那些骚乱照片产生影响,获得在《迈阿密先驱报》工作机会,他父母和黑人邻居交换位置——他们准备去南方。
看着他们离开,真是糟透。
1967年秋。加利福尼亚阳光或星光或月光把艾米头发颜色晒浅,把她皮肤颜色晒黑,她回到纽约时眉毛和睫毛颜色淡许多,愈发显得金黄,可她脸颊、胳膊和腿散发着金棕色光泽,就像刚刚出炉松糕或者块热乎乎黄油面包片那样。弗格森想把她吃掉。忍受两个半月禁欲之苦,他见到她之后就像久旱逢甘霖,而她自己也因为饿很久,用她话来说就是当暑假无趣修女,也异乎寻常地容易被挑逗起来,他能给她多少她就能还回去多少,弗格森现在意识到他继承外公大胃口——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他已经准备好使出浑身解数来满足她,说到做到,而艾米也倾尽全力,在她回到西111街上公寓之后三天里,两个人在她房间里双人床上露营,遍遍地重新认识那种将他们捆绑在起未知力量。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变,而且不是每件都改得遂弗格森意。比如,艾米爱上加利福尼亚,或者至少爱上加利福尼亚湾区,那个曾经说过永远不会离开纽约姑娘,现在却在主动考虑该不该申请明年去伯克利法学院。法律不是问题。弗格森完全支持她当律师,这事儿他们曾经讨论过很多次,当个穷人律师,当个激进派律师,因为这份职业远比组织反战示威,或者组织集体抗租,反对贪婪、不负责任房东,更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好处,毕竟,战争总有天会结束(她希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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