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答对百分之十,也不会不及格,于是弗格森选这门天体数学傻瓜课,但因为他正生活在某个陌生人身体里,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因为他心中对哥伦比亚统治者们,对他们强迫自己学这些屁用没有科目,除鄙夷还是鄙夷,所以第个学期开始时,他去大学书店偷本天文学课本,在这之前他从没偷过东西,大结束后暑假在书世界打工时候,倒是抓过六七个偷书学生,把他们赶出书店,现在他自己也成名偷书贼,偷偷把本十磅重精装书塞到外套下面,若无其事朝门口走去,走进小阳春阳光里,现在他做很多事都是他根本不会做事,表现得就好像他已经不再是他自己,但或许他现在就是这种人,因为事实是,对于偷书他点都不觉得内疚——他根本没有任何感觉。
太多夜晚都是在西区酒吧度过,太多夜晚都是跟季默和福格喝得酩酊大醉,但弗格森渴望有人陪伴和交流,而在他独自人泡吧那些晚上,也总有机会——且不论多渺茫——碰上某个跟他样寂寞女孩。之所以说机会渺茫,是因为他在这类事情上稚嫩得可怕,少年和成年初期加起来将近五年时间,都是和个姑娘在起,也就是已经永远离开艾米·施奈德曼,那个很爱他,然后又不爱他,把他抛到边女孩,所以现在他只能从头开始,可他在求爱这门艺术上完全是个生手,对怎跟人家搭讪几乎无所知,好在微醺弗格森要比清醒弗格森更迷人,回到哥伦比亚之后头三个月里共有三次,他醉得刚好克服他腼腆,但又没喝到神志不清,最终和某个女人上床,次是小时,次是好几个小时,次是整晚。这三个女都比他年纪大,而其中有两次还是他主动去搭讪。
第次完全是场灾难。他报个法国文学硕士生研讨班,全班除他这个本科生之外都是硕士生,两男六女,9月第三个星期天晚上,其中个女生出现在西区酒吧,他就走过去和人打个招呼。爱丽丝·多特森二十四五岁,长得不算不好看或者太勉强,但有些发胖,举止有点笨拙,也许不太习惯约炮这种事规矩,也许比他还害羞,但那天晚上被她拥入怀中后,由于她身体看起来、摸起来和艾米差别太大,他下子被这种陌生感搅乱方寸,雪上加霜是她在床上要比热烈、活泼艾米被动很多,所以弗格森努力完成与她做爱任务时老是走神儿,结果,虽然爱丽丝似乎在以她那种淡然、恍惚方式享受着,可弗格森没能做到有始有终——和艾米在起时候从来没出过这种状况——他原本期待美好性爱,最终变成无能、羞愧、该死小时。更甚是,他永远没法忘掉这场对他男性尊严重击,因为研讨班每个星期和星期四都要上两小时课,在那学年剩下日子里,每周有两次,爱丽丝·多特森会和其他学生围坐在桌旁,尽全力忽略他存在。
第二次艳遇没留下什伤疤,但给他个宝贵教训。个三十岁、外貌讨人喜欢但并不惊艳文秘某天晚上走进西区酒吧,而且明显就是要勾搭学生。她说自己叫若伊(从没说姓什),目光锁定在形单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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