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碰到些问题,涉及她们生育权甚至生命权。比如在难产危急情况下,在大人和孩子只能保个情况下,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男权思想特别重家人竟然会做出保孩子不保大人选择,他们逻辑是把孩子视为家骨血,所以要保孩子,大人死就死。觉得这个逻辑实在是太惊人,绝对不正当,因为如果选择保大人,孩子将来还可以有,保孩子就要放弃母亲生命。母亲是个已经活在世上人,怎可以不保护她生命呢?保大人还是保孩子问题居然能够被提出来,就证明男权习俗是多忽视妇女权利、蔑视妇女生命。
还有个问题是生育方式,比如说是顺产还是剖腹产,这个也应当由女人来决定,因为受苦吃痛是她。们都知道那个惨烈悲剧性事件,有个女人临产时疼得要命,可是她婆婆不知为什就是不许她剖腹产。们在视频上看到这个女人给她婆婆下跪,要求剖腹产,不能顺产,顺产太疼,可婆婆就是不同意。她凭什不同意?难道就因为据说顺产可能对孩子有点点好处,更健康点儿,长得更周正点儿,就应当让母亲做出那大牺牲?这个孕妇后来就跳楼。
这件事在全国引起特别大反响,人们都说这个婆婆太歧视妇女,尽管她自己也是女人。整个事件太过惨烈。不可以为保孩子让母亲去死,不可以逼迫母亲顺产,不许她剖腹产,世界上没有这样道理,这太欺负女人。
还有个问题就是单身女人生育权问题。数年前,吉林省有个大学女教师,她不想结婚,只想要个孩子,她就想选择这种生活方式。当时这事闹到计生委,引起很大争议,吉林省计生委最后批准她申请,但是国家计生委不愿这种情况扩散,主要考虑可能是怕计划生育失控,如果未婚女性都可以生育,计划生育就没法搞。
在这个事件发生之后,提过个建议:计划生育是要搞,但是计划生育单位能不能从对夫妇改变为个女人,与其规定对夫妇可以生几个孩子,不如规定个女人可以生几个孩子,这样就既不影响计划生育实施,又解决不想结婚但想生育人问题。
有次碰上徐静蕾,跟她聊聊她在国外冻卵事情。她是暂时不想生,但是想把她卵子保留在生命巅峰期,所以她在国外冻卵。因为国内明确地规定,不允许给没结婚女人做冻卵或实施其他生育辅助技术,如人工授精。这个更没道理,比不批准单身女人生育更没道理。
选择冻卵这种生育辅助手段女人,她有可能将来还会结婚,她想留下自己生命力最旺盛时期卵子,为什不可以?不允许给没结婚女人做冻卵这样规定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侵害女性生育权。希望相关部门和制定政策人,要正视女性生育权问题。女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生不生育,生几个孩子,以及用什样方式生孩子。无论是现在就生,还是将来再生;单身时生,还是结婚后再生,这些选择都属于应当得到保障女性生育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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