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为爱美,也非判凶手死刑不可。”棒球部朋友义愤填膺地说。
天然卷朋友反对:“可他才十六岁,判不死刑吧,而且也才杀个人。”
“这都是因为法律太宽松。杀人手法那残忍,凶手还能很快就回归社会,简直离谱。接受不。正纪,你也这想吧?”
虽说事不关己,但正纪仍觉得凶手罪无可恕。毕竟个无辜六岁小女孩死在公厕里,还是被小刀连捅二十八处,连着头部脖子只剩层皮。任谁都会感到愤怒。被害人被剥夺梦想、生命乃至将来能享受切乐趣,毫无道理可讲。
“对,对。”正纪立刻表示同意。他人设卖点就是足球社十号王牌球员加充满正义感。
他关掉房间灯,直接上床。
到午休时间,正纪在六个人小团体里侃侃而谈。他拿桌子当椅子坐,兴致勃勃地讲他足球。这次讲是他在东京预选赛上上演帽子戏法那场。
“大山,你好帅,”个当时来为他加油辣妹有些兴奋地说,“真,都哭。你比完还接受采访,太厉害。”
“嗐,那队伍挺弱,小意思。目标可比这个高多。”
“可激动坏,周围人也都喊着你名字,兴奋得不行。”
与此同时,无论被害人家属何等伤心,如何请求,被害人真名与个人信息都会被公之于众,名义是“如果不是实名报道,就难以保证案件真实性(是否真发生过)”“为公众性与公益性”。
照这种逻辑,不更应该公布犯人真名吗?
世人多半都希望实名报道。
举例来说,当在便利店或饭店里拍“恶搞”视频、在社交网络上发表歧视言论初高中生激起众怒时,网民根据其账号从前发言来人肉当事人案例不胜枚举。真名自不必说,学校名、打工地点,有时候连住址都会被挖出来。
个人信息会以惊人速度扩散。这正说明,人人都认为应该公布实名。
“可是现实来说,死刑就别想,凶手连名字和长相都不会公开。他虐杀小女孩,却能躲在‘少年A’名字后面。这就是个符号而已,只会让大家慢慢忘记这个案子。”
这套观点照搬自前天报道,同学们却钦佩地连连点头。
棒球部朋友厉声说:“说真,还是公布他名字吧。”
“说得是,”正纪点头,“只有被害人隐私被公开,太不公平。”
“她和姐姐起开
“自己倒是更忘不第二场逆转助攻,补时高速反击。”
“是啊,是啊,也很激动。”
辣妹不像是懂得那记助攻精彩在哪里样子,但毕竟是在夸他,他自然受用。
他们又津津有味地聊会儿足球。
没聊多久,个朋友提起爱美被害案,话题就转到案子上。
近年来令人目不忍视少年恶性犯罪层出不穷,保护加害者《少年法》第六十条只能说是过时。法律也需要更新换代。
市民团体举行要求公开少年加害者真名签名活动,现在已收集到万两千人签名。
《少年法》必须改变。
文章中有掩不住怒气。
正纪对足球激情熄火,却弄到和朋友聊天时谈资。和足球比赛样,他在聊天时也爱当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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