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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借题发挥(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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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发现“天志”,发现在铁器火药牛耕时代之下,分封建制贵贱有别这切都不符合于众人之利;发现人权力和义务相对这是自然之道……所以墨家不是在“造反”,而只是在复归国和法真正意义,合于天志自然。

但是墨家要建立天下归国度,这又必须要用人定成文法,因为国家在墨家定义中,是人们同义之后,出让部分权力授权于公共权力,出让这部分其中就包含执法权。否则话,每个人都有自己“义”,都有自己执法权,在不确定每个人都能理性理解“自然之道”情况下,执法权必须归公共权力所有。

在人定成文法基础上,墨子提出“惟害无罪”说法,也就是说你对社会造成危害,但如果没有法令禁止,那你就不是犯罪。犯罪要在法令制定之后再违背,这才算是犯罪。

因而,孟胜可以听那个郑国口音讼师谈津津有味,就在于这切都是合于墨家道义

墨家不能舍弃自然法,因为这是造反有理基础。正如商汤、周武样,他们不是造反,虽然夏桀和商纣制定法令不准谋反,但因为夏桀和商纣法,违背天志和自然之道,所以这是恶法,是可以不被承认,因而他们有权起兵推翻恶政。

道家认为,要退回到最完美自然状态,就应该:“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墨家认为,退回去是不对,国和法本身没有错,错是谁国、法是否合于天志天道,要“选贤人为天子、集众义为天下法。众义即众利,法合于众人之利,以天志为规矩衡量法之善恶”。

今日审判,其实就是那天费国国都酒肆之争在道义层面上延续。

所谓局限性,就是以前法,都是贵族秘密法,在礼法规矩之下,法维护是贵族利益。

所以民众们很容易产生种想法:法本身就是不对,正是因为法令孳生,才导致盗贼多有。

但墨家又不能舍弃人定成文法,因为这是执政力量。犯罪每个人都有执法权,必然会造成无z.府混乱,不能指望现在每个人都能理解“道法自然与天志”,又不可能舍弃“奇技利器”退回到“完美”自然状态,那人定成文法就是必须

问题关键,也算是这个邓析子之后提醒孟胜。

要有纲,再有令。

墨家认为,错不是刀剑,错是持有刀剑人。法本身没有错,错是法内容。

因为以前法,是贵族制定,而且可以论证这损害天下多数人利益,所以这法不合于自然之道,因而造反是正确

法是善法还是恶法,要以理性去推论是否合于自然、天志。相近合于,就是善法;不近不合,就是恶法。而天志自然对于人而言,最大点就是人性本身,天生万民,既然生万民,既然人性无善无恶只是人性,那就是说人性本身合于天志,所以人趋利避害切,就是自然法基础。

墨家要推翻旧规矩、旧时代,这就必须要用自然法。

自然法是“造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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