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不但要让天下人为天下人,还要把家族、家庭、乃至封地、封国拆成个个人,泗上法只能治人,不能治人以外东西。换而言之,泗上法对应主体,是基于“天帝之下无分老幼贵贱尽皆平等”人,而不是在法面前没有任何承担能力家族。
不是墨家不承认家族存在,不管承不承认家族都存在,但人之于法就像是红绿之于颜色;而家族之于法则像是南北之于颜色。南北存在、红绿也存在,但在颜色面前,只有红绿才有意义。
而既然有人这个单独东西,那人必须要有什东西才可以被惩罚:生命、健康、自由活动、财富、财产……与之对应,就是死刑、徒刑、监禁、强制劳作、罚款、没收。
人只有有生命、健康、自由活动、财富、财产这些东西,才能够被死刑、徒刑、监禁、强制劳作、罚款、没收。
这是简单道理,而这个道理对商人而言却不简单,甚至足够他们中些人为追求这简单道理,付出性命。
工、仆人。但却没有国君、封君、族长。墨家说,天帝之下无分老幼贵贱人人平等,在人人平等之下,有些关系是可以存在,有些关系本身就是在泗上义之下不存在。”
“犯罪,是犯罪,不是儿子犯罪。儿子犯罪,是儿子犯罪,不是犯罪。”
“有儿子,若不抚养有罪,可样,把钱产都给儿子,谁也管不到……包括犯罪之后财产。”
“泗上那群人个多月谈这些内容,并不可笑。人是人,只是人。是,有父母子女亲属,但还是。”
“不用看后面内容,就可以知道件事,泗上法中,没有夷族说。因为族是族,人是人,是,父母妻子是他们自己。”
“因为是,儿子是儿子,是儿子父亲,但首先人,然后是,最后才是儿子父亲。儿子是儿子,但他首先是人,然后是他自己,最后才是儿子。”
“同样,若这样看,就以商会而言,是,然后才是商会员。犯罪,你们同是商会人,你们有罪吗?”
“若这个商会在泗上,真要是出什事,有罪只是选出来那些制定商会如何做人,而们还是自己,们钱也还是们自己钱。”
他心里想通泗上那边制法,为什会要先弄出来人和人之间关系法律条文,也通过后续些内容想通泗上那边法些关联,但终究他不是墨家内部那些学辩术人,很难把其中精髓深入浅出地和身边人讲清楚。
朦朦胧胧懵懵懂懂地解释番,那些曾嘲笑过商人们也似乎嗅到其中丝味道,墨家法中,承担者都是人,而不是任何除人之外东西:包括家族、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等——那些只是关系,不是人,不适用于法,所以也就没办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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