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法学院。在看来,他对自己人生方向非常笃定。他没有什怀疑,这让人觉得很奇怪,初看起来也难以理解。是环扣环地走向成功,从普林斯顿到哈佛再到四十七层办公室,是条像箭头样笔直轨道;贝拉克人生道路则是在截然不同世界中即兴穿梭过程。在午饭聊天中,解到他从各个方面来讲都是“杂糅”:他父亲是来自肯尼亚黑人,母亲是来自堪萨斯州白人,他们年轻时有过段短暂婚姻;他在火奴鲁鲁出生和成长,又在印度尼西亚生活四年,在那里放风筝、捉蛐蛐;高中毕业后,他先在洛杉矶西方学院优哉游哉地读两年,后来转学到哥伦比亚。根据他说法,他过得不像个被放飞在20世纪80年代曼哈顿大学男生,而像个生活在16世纪山中隐士,住在109街间脏兮兮公寓里,啃大部头文学和哲学著作,写些糟糕诗歌,每个星期日还会斋戒。
们边聊边大笑,谈彼此成长经历,还有们是如何进入法律这个行业。贝拉克处事严肃,但高傲自负。他举止活泼,思想强大。这是种奇特、激动人心组合。还有件事也让吃惊,那就是他对芝加哥非常熟悉。
贝拉克是在盛德遇到第个会去理发店、烧烤摊和南城远郊宣讲福音人。在上法学院之前,他受雇于家非营利组织,那是几个教堂联合体。他作为社区组织者在芝加哥工作三年,年薪12000美元。他工作就是帮助重建社区,创造就业机会。根据他描述,那份工作有两大挫折和大回报。他曾经花几周时间筹备个社区会议,最后只有十几个人到会。他努力受到工会领导者嘲笑,白人和黑人都来挑他毛病。但是做段时间后,他赢得胜利次数在增加,这让他倍受鼓舞。他之所以去上法学院,是因为在基层工作经历让他看到,重大社会变革不只需要基层人员工作,还需要更强大政策和z.府行动。
尽管之前对关于他传言是抵触,但发现自己也开始崇拜贝拉克,崇拜他自信还有认真。他让人觉得耳目新、不落窠臼,还有点儿不寻常优雅。但是,从来没有把他看作约会对象。首先,在事务所是他督导。随后也下决心不去想约会事,因为工作太忙实在没有多余精力。另外,那天吃完午饭后,贝拉克点支香烟,这让大吃惊,也足以熄灭对他任何兴趣—假如说开始对他有点儿兴趣话。
心想,他会是带个很优秀暑期实习生。
在接下去几周里,们逐渐形成规律。下午晚些时候,贝拉克会走过大厅,在办公室把椅子上坐下来,好像已经认识好几年似。有时感觉确实如此。们会很轻松地开玩笑,们思维模式很相像。当周围人工作压力大到像得狂躁症,当事务所合伙人做出些居高临下或者脱离实际评论时,们会交换下眼神。不言自明点是:他是同道中人,而且们事务所雇用四百多位律师,只有大约五名全职律师是非洲裔美国人,所以们彼此吸引是理所当然且容易理解。
贝拉克和那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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