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开始写日记。给自己买个黑色布面日记本,封面上还有紫色花朵,把它放在床头。在盛德工作时,出差时候也带着它。不是个每天写日记人,甚至也不是每周写,只是在有时间和精力捋清自己纷乱思绪时才拿起笔。有时周写几篇,然后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不写。不是个天生特别有内省意识人。记录自己所思所想这个行为对来说是全新,养成这个习惯应该部分是因为受到贝拉克影响,他认为写作有疗愈作用,而且有助于理清思路,所以他多年来直断断续续地在写日记。
在哈佛放暑假期间,他回到芝加哥。这次他没有再租房,而是直接住进在欧几里得大道公寓。这意味着,们作为男女朋友不仅在真正地学习同居相处,而且贝拉克也可以和家人亲密相处。在父亲出门去水处理工厂上班前,贝拉克会和他谈论体育。他有时会帮母亲把采购食品、杂货从车库里拿进屋。那种感觉很好。克雷格让贝拉克参加场高水准周末篮球赛,这是他全面透彻地评估贝拉克人品最好办法。球赛中,其他球员都是克雷格好朋友,他们大部分都在大学时参加过校篮球队。他做这件事实际上是应请求。克雷格对贝拉克看法对来说很重要。哥哥有知人之明,特别是在球赛中。贝拉克通过测试。他在球场上跑动灵活,知道什时候该传球,但在没人防守他时也会果断投篮。“他不霸着球,”克雷格说,“但他是个有胆识人。”
贝拉克接受市区另家律师事务所暑期实习生职位,办公室离盛德很近,不过他在芝加哥待时间很短。他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下学年主席,这意味着他要负责出版八期刊物,每期都有大约三百页内容,所以他需要早些回剑桥市着手准备。《哈佛法律评论》主席职位每年竞争都很激烈,要进行严格筛选,还要八十位学生编辑集体投票选举。被选中担任这职位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极大成就。而贝拉克是这份刊物创刊百〇三年以来首位当选非洲裔美国人主席,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事件,连《纽约时报》都对此进行报道,文章还配张贝拉克照片,照片上他穿着冬衣戴着围巾在微笑。
换句话说,男朋友是个不起人。那时候,他本可以在任何家薪水丰厚律师事务所找到工作,但他想在拿到学位之后进入民权法领域,尽管那会让他还清学生贷款时间延长两倍。他认识所有人几乎都劝他效仿许多之前在《哈佛法律评论》做编辑学生,申请最高法院书记员职位,那是稳操胜券事。但是,贝拉克对此不感兴趣。他想在芝加哥生活。他在构思本关于美国种族书,还说他计划找份与自己价值观相符工作,所以他很可能不会从事公司法领域工作。他对自己人生方向如此笃定,这让感到吃惊。
当然,这种天生自信是让人钦佩。但是说真,你倒是跟它起生活试试看。对来说,和贝拉克这种强烈使命感起生活,在张床上睡觉,坐在起吃早餐,是需要适应,不是因为贝拉克总在卖弄,而是因为你无法忽视它。在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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