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格和珍妮丝在丹佛举行婚礼。丹佛是珍妮丝家乡,她请做她伴娘,欣然应允,而且迫不及待地早早就进入角色。这做有很多原因,其中个是在普林斯顿和哈佛连续用功读七年书,终于可以放松下。对着婚纱欢呼雀跃,还帮忙策划新娘婚前单身派对。凡是能让婚礼那天更欢乐事情,都不遗余力地去做。换句话说,比起复习侵权行为构成要点,想象哥哥在婚礼上念结婚誓词要让兴奋得多。
那个时候,考试结果还是通过邮局寄送。到秋天,司法考试和哥哥婚礼都已经结束,天,上班时给父亲打电话,让他看看有没有邮件寄来。“有。”问里面有没有给个信封。“有。”“是不是伊利诺伊州法律协会寄来?”“是,没错,信封上写寄件人是这个。”请他拆开信封,阵窸窸窣窣响声过后,电话那头沉默好会儿。
没及格。
这辈子没有次考试不及格过,除非算上幼儿园那次,在全班同学面前站起来,没有读出老师举着拼读卡片上单词“white”,而居然没有通过司法考试。觉得无地自容,对不起每个教过、鼓励过和雇用人。不习惯失误,实际上,经常努力过度,特别是在为某个重要时刻或考试做准备时,但是这次想蒙混过去。现在想想,这应该是上法学院期间对学业不感兴趣个衍生结果。热情在学习中被耗干,那些深奥难解、与现实严重脱节课让感到厌倦,所以在法学院最美好回忆就是在学校法律援助所做志愿者时光。在那里,可以帮人拿到社会保障金支票,可以跟做事出格房东对峙。
但是,还是不能接受自己不及格。它带来刺痛感伴随几个月,即使在盛德许多同事都承认他们司法考试也不是次通过。那年秋末,全力以赴,认真准备补考,后来轻松通过。除自尊心问题,考试没通过其实对其他事情并没有任何影响。
几年后,回想起这件事,对贝拉克表现多几分好奇。他在上考试复习班,到哪儿都带着复习书,但是好像翻看得并不勤,或者说,他准备程度并没有达到这个过来人认为应该达到标准。但是也不会去唠叨他,或者举当年例子跟他讲不充分准备后果。们两个太不样。首先,贝拉克脑袋就像个塞得满满当当行李箱,他能随意从里面抽取各种类别迥然不同数据。叫他“数据男”,因为在谈话中他总能列出些数据来支撑他观点。他大脑差不多像照相机样,能过目不忘。事实上,并不担心他能不能通过考试,但让人有点恼火是,他自己也不担心。
所以,们就提早庆祝,在他考完试当天,1991年7月31日,们在市区家名叫戈登餐厅订位子。这是们最爱家餐厅,在特殊日子里,们常到那儿庆祝。店里有柔和装饰艺术风格灯光,雪白桌布,菜单上还有鱼子酱和油炸洋蓟馅饼这样菜品。当时正值盛夏,们心情很愉快。
在戈登,贝拉克和常会每道菜都尝尝。们喝马天尼酒,点上开胃菜,配着主菜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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