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怕自
蹲在路边,看着摇曳青草,泉樱摇摇头,声音听来也有气无力,“……是不怎喜欢强盗。有手有脚,四肢健全,为什不脚踏实地去奋斗,要靠掠夺他人来成就自己呢?”
“神经病,只要扯上奋斗,那就定会踩到人,最后也样是掠夺本属于别人东西来成就自己,当不当强盗只是形式上分别,从因果线上来看,都是样。”
说着己偏见,有雪道:“再说你不喜欢也没用,因为你已经跟着们下海,也是强盗啦。”
不白之冤,泉樱连忙否认,“哪、哪有?只是从城里拿两袋金币出来,虽然是小偷,但也说不上是强盗啊。”
得意忘形,有雪大笑道:“嘿,你虽然只是小偷,但是你嫁老大,老大是个强盗头,你不就成他押寨夫人,就是强盗婆吗?”
姐,不可能是其他人。如果有天身陷危机,有个人排除危难,把救出来,相信那个人定是兰斯洛大人,同样,当们两个人都出事时候,会第个对们伸与援手,定也就是小姐。”
“嗯……你这说倒是没错。”兰斯洛道:“结果,直到最后,们三个人还是分不开啊。”
“这个样子不是很好吗?因为点都不想与兰斯洛大人和小姐分开啊。”
没有丝毫犹豫,对于兰斯洛感叹,枫儿很快就这样笑着回答。爽朗态度,让兰斯洛心中奇,暗忖从异界回来之后,枫儿心情、想法,似乎有所改变,像这样子明快回答,以前是无法从她口中听到。
或许也是因为如此,现在她身上虽然罩大片污泥,但是那带着笑靥容颜,在自己眼中看来却是俏美明艳,比什盛装都要美丽。
“夫君他……是强盗?”像是遭受严重打击,泉樱惊得站起来,退几步,“他不是王爷吗?”
有雪这才察觉自己说溜嘴,连忙补过,“这两个字眼有差别吗?王爷就是父母官。什是父母官呢?顾名思义,就是要像父母样视民如子,也就是尽量地欺压他们。当官本来就是吃老百姓,如果不是为鱼肉乡里,官字又为什会有两个大口呢?所以根据这些来说,王爷工作和强盗并没有什差别。再说,你看老大那副德性,他不管穿什都很像强盗吧?”
“这……倒也是……”
白鹿洞学术中虽有清谈派,长于辩才,无奈泉樱不善此道,如果是般情形下据理而争,她确是口齿清晰,能言善道,但是碰上有雪这大圈歪理,早给听得头晕脑胀,最后点头称是。
“再说你态度也很有问题,既然是当人妻子,就应该嫁狗随狗,怎可以因为丈夫职业而嫌弃他呢?”
这……应该是喜事件吧?
没有找到想要情报,泉樱潜入京都城唯收获,就只剩手里拎着几袋金币。她本人是相当失望,但是有雪却欢天喜地,庆幸能够重新过着挥霍无度荒唐日子。
“哈,还是当强盗比较爽。”有雪乐道:“自由自在,缺钱就随便去找人抢,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有什职业比这更过瘾吗?”
“有啊,乞丐。”
“说这是什话?你这女人,你有没有发现,自己说话越来越难听喔?用这种语气,你是瞧不起强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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