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来说,真正上过战场军人骑士,对于只厮混武道场普通骑士,都有轻视倾向,“没有经过血战历练,只是成不气候家伙”,这是他们普遍心理,就连骑士见习旅行,也常有人炫耀,自己在旅行中,参加多少战役、杀多少人、消灭哪些怪物……以此做为战绩。
像狼嚎这等佣兵团,团员往往都是嗜血狂,自诩“历经无数战争后勇者”,凭恃丰富阅历,根本就不把同级骑士放在眼里。
“祁三哥,你留意些,可别让那小丫头溜跑,头儿意思,要抓活。”红发男子舞动长剑,刺向莫问,顺口说着。
紫发汉子配合夹攻,笑道:“放心,有你老哥在,不怕这小丫头片子飞上天去。”
(抓活!)
每讲句,银发男子摇头晃脑,当说到最后句时,还故意喵瞄对方腰间光剑,大力摇摇头,嘲笑对方肤浅。
“臭小子,死到临头还在胡言乱语。”
“罗唆什,剑宰他。”
如原先所预料,给这激,两头显然没什大脑花脸猩猩,发出愤怒吼声,抽出腰间宝剑,大步抢上。
莫问转开光剑,个箭步揉身抢上,将敌人挡住,免得给他们冲到后头,伤及无辜。
有采用偷袭方式,并非是因为谨守骑士道德,只是单纯地没把眼前猎物放在眼底而已。
双方对峙阵后,红发高个儿说话。
“祁三哥,等下,你左右夹攻,先料理这小子,然后再擒这小娘皮去立功。”
被称为祁三哥紫发汉子祁三点头道:“好,就当是动动身手,在山里闷这些天,身体都快要锈掉。”
两人搭唱,完全不将莫问当回事。
莫问微扬眉,这代表,爱菱对他们而言,有某种利用价值,真该死,那笨女人定隐藏什没说。
辛苦地舞动着光剑,莫问被逼毫无还手之力──这是爱菱看法,但是,倘若细心点,便可以发觉,莫问只是随
“铿!”
三柄光剑撞在起,莫问展开剑势,使个“缠”字诀,以贴身式小巧步伐,轻便迅捷,将两名敌人光剑封锁住,进行游斗。
“咦!这小子实力不错啊!”
两名敌人都有同样感想,原本看到刚才引人发噱幕,他们根本不把这邋遢小子当回事,不料交起手来,对方剑势也是中规中矩,攻守有度,展现出个骑士应有实力。
不过,他们并不担心,从对手光剑威力来研判,也不过普通骑士,称不上高手,两人夹击,不过费些手脚,尽可收拾,正好当作是运动,反倒是要留心,别让那女孩和祭品趁机溜走,那才是功亏篑。
遭人如此轻蔑,莫问微觉有气,若换做当年,定要这两个毛贼立刻饮恨剑下,总算近年来心境大异,再无心与人争强斗狠,当下也不动作,只是满不在乎比几个手势,再掏掏耳朵。
“搞什鬼?”
“这活宝在耍些什?”
两个骑士虽然不懂,却也知道对方并非称赞他们,连连出口喝问。
见到孩子们走得远,莫问这才冷笑道:“你们这两只红头紫屁股脸笨猩猩,尽说些来自大自然声音……喔!不,是噪音,实在是有损人类听觉,还是赶快闭嘴自刎,免得遗祸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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