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随后发生奇怪事情:希拉洛斯公司等诉富兹药业有限公司等,预审会和动议听证会记录,2014年3月5日,第42页。
第十二章伊恩·吉本斯
·伊恩和罗伯特森在生物轨迹公司相识:美国No.4,946,795号专利,签发于1990年8月7日。
·他向老朋友钱宁·罗伯特森发牢骚:希拉洛斯公司等诉富兹药业有限合伙公司等,预审会和动议听证会记录,
卡斯、钱宁·罗伯特森、T.彼得·托马斯(T.PeterThomas)、罗伯特·萨皮利奥(RobertShapiro)和乔治·舒尔茨。
·他收到唯回复来自博伊斯:信函,日期为2012年7月5日,大卫·博伊斯致詹妮弗·石本(JenniferIshimoto)。
·1992年,约翰刚从法学院毕业:特雷克斯集团诉理查德·富兹等,No.1:1992-cv-0941,美国地区法院哥伦比亚特区法院,约翰·富兹于1993年2月17日所作证词,华盛顿,第118–154页。
·当时,理查德·富兹正与世达客户、重型设备制造商特雷克斯集团(TerexCorporation)处于法律争执中:《制造商因飞毛腿导弹报道而起诉西摩·赫什》(ManufacturerSuesSeymourHershoverScudLauncherReport),美联社,1992年4月17日。
·即使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年:特雷克斯集团诉理查德·富兹等,1996年12月2日做出裁决,罗伊斯·C.兰博什(JudgeRoyceC.Lamberth)法官驳回歧视案。
·博伊斯向约翰·富兹身上泼污水策略:希拉洛斯公司等诉富兹药业有限公司等,2012年6月6日法庭令,批准约翰·R.富兹提出撤销动议,部分批准和驳回富兹药业有限公司、理查德·富兹和约瑟夫·富兹撤销动议。
·博伊斯迂回包抄,在华盛顿特区州法院起诉麦克德莫特:希拉洛斯公司等诉麦克德莫特·威尔和埃默里有限合伙公司,No.2012-CA-009617-M,哥伦比亚特区高等法院,2012年12月29日起诉。
·“仅仅因为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有渠道接触”:希拉洛斯公司等诉麦克德莫特·威尔和埃默里有限合伙公司,2013年8月2日法庭令,批准被告麦克德莫特歧视撤销动议。
·他父亲个律师问他:希拉洛斯公司等诉富兹药业有限公司等,约翰·富兹证词,第238页。
·博伊斯对客户每小时收费超过1000美元:凡妮莎·奥·康纳尔(VanessaO’Connell),《每小时1000美元以上大律师俱乐部》(BigLaw’s$1,000-PlusanHourClub),《华尔街日报》,2011年2月23日;大卫·A.卡普兰(DavidA.Kaplan),《大卫·博伊斯:美国公司第雇用枪手》(DavidBoies:CorporateAmerica’sNo.1HiredGun),《财富》,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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